内文:
法眼难逃!人头规避奢侈税开罚破亿
好房网News记者冯牧群/台北报导
奢侈税实施以来,规避纳税的手法有上百种,但绝大部分都难逃法眼,其中光是假借人头
买卖的避税方式,国税局历来就查获30多案,补征税额及罚锾总计超过1亿。官员提醒,
切勿利用赠与他人或将房地先登记给他人,再以他人名义销售不动产,以免遭补税处罚。
假借人头买卖来规避奢侈税,最高可处2.5倍罚缓,投机民众得小心。(好房网News记者
陈韦帆摄)
http://goo.gl/YbEPhQ
建案广告 房市情境 街景。(好房网News记者 陈韦帆/摄影)
民众销售持有未满两年的不动产,须依法申报缴纳奢侈税,持有期间未满一年,按税率15
%课征;持有期间在一年以上两年内,按税率10%课征。依照奢侈税条例规定,若所有权
人与其配偶、未成年直系亲属仅有一户房屋,完成户籍登记并有自住事实,且持有期间无
营业使用或出租者,不课征奢侈税,然如果将房地登记在无任何房产的亲友名下,并假藉
符合自用住宅来避税,将遭补税重罚。
日前有一案例,A男于2014年3月以其妹妹名义签约购买一栋房屋,随后以买卖方式登记于
女儿B女名下,后来A男提出付款资金证明,表示是无偿购买房屋给女儿,并在4月申报赠
与税,B女随即将房屋卖给第三人,由于B女符合奢侈税名下仅有一户自住房屋规定,售屋
因此可免课税。不过,国税局认为B女持有房屋短暂期间即出售不合常理,深入查核发现
,售屋价款虽已汇入B女帐户,但马上又转入A男帐户,国税局因此依核实课税原则,认定
A男销售持有期间一年内房屋,漏未申报销售额900万,补征奢侈税135万并处以罚锾。
国税局指出,奢侈税实施以来,陆续查获假借人头买卖、假赠与、假预告登记、假信托真
售屋及故意涂改签约日期、低报销售价格等不正当方式的逃漏税案例;查核实务常常发现
,民众将持有未满两年的房地,假借赠与名下无任何房产的亲友(如子女、兄弟姊妹、亲
戚),或将购买的房产直接登记于亲友或同事名下,再以他人名义买卖以避税。
对于这类假借人头的案件,国税局表示,会从买卖契约、约谈买方及仲介、追查资金流向
等,轻易识破手法,一经查获,除要补征奢侈税外,最高可按所漏税额处2.5倍罚锾,提
醒民众勿心存侥幸。
连结: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69220103450.html
其他:
逃漏税的不知在想什么
一被查获 等于缴原本该缴的3.5倍的税
30多案就进帐上亿了
目前比较严重的是有出租事实 却不是缴营业税率
当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