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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买房包养她 10年后讨房败诉
联合新闻网/记者吕开瑞/桃园报导-2015年07月27日 上午03:19
蔡姓男子自称十多年前买房包养张女,为了讨欢心,把房子登记在她名下,后来各自嫁娶
,蔡以当初是借名登记,打官司讨还房子,法官判他败诉。
“借名登记最好白纸黑字写清楚”,律师陈志峰指出,借名登记在坊间相当普遍,如果当
初没讲清楚,日后容易发生纷争,最好先写下契约、留下证据。
桃园地院调查,蔡姓男子十多年前和张姓女子同居,后来双方分手,各自嫁娶,十多年后
,蔡指当年包养张女,买房子登记在她名下,张女后来偷卖房子,他以当初房子是借名登
记,打官司诉请移转所有权。
法院审理时,张姓女子指出,房子是她独力购买,头期款是她付,蔡没出分文,分手时蔡
没要求分房产,所有权状一直是她保管,后来蔡服刑6年多,出狱后就缠着要分房产,她
拿出缴贷款单据,证明这些年都是自已付贷款。
由于蔡姓男子无法提出借名登记的证据,法官认为十多年来贷款都是张女缴纳,且一般借
名登记,所有权状都会由自己保管,蔡声称借名登记与常理不符,判张女不必还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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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udn/society/20150727/20150727175890.html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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