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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外资炒房 海外股权交易要税
2015-07-22 01:07:07 经济日报 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http://uc.udn.com.tw/photo/2015/07/22/2/1132460.jpg
报系资料照
防范外资透过控股方式,将在台买卖房产获利,藉海外股权买卖形式避税,财政部明令,
外资在境外买卖境外公司股权时,被交易境外公司股权价值,逾50%是由在台以买卖房产
为业的转投资公司构成者,其海外股权买卖获利将被视为是房产交易利得,需向我国政府
缴税,税率最高达45%。
财政部强调,明年起施行房地合一课税新制后,税捐机关也将列管在台专门以买卖房产为
业的营利事业,如其有海外股东时,股东结构变化会是税捐机关选查重点目标,以防范外
资来台变相炒房。
财政部指出,外资来台炒房形式并不侷限实际在台出售房地产。
连结: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1070979
其他:
其实没什么 只是又关一道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