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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头都更 珑山林是累犯
2015年07月21日 04:09 萧博文/台北报导
珑山林企业、珑山林建筑经理公司为求推动士林区、南港区、信义区3处都市更新案,将
土地假赠与或卖予74名人头,力拼跨过都更门槛。台北地检署昨依伪造文书罪起诉珑山林
建经负责人蔡孝宜、顾问王台生,及珑山林企业主管吴明清、郑文婷等4人,74名人头则
获缓起诉1年,每人须缴交国库30至35万元不等。
主导4人 提起公诉
联邦集团创办人林荣三么儿、珑山林建设董事长林鸿尧,2012年间为开发士林官邸旁近千
坪精华土地,利用土地法立法漏洞,将名下土地切割成iPhone5大小,假赠与13名人头牟
取暴利,被依伪造文书罪判刑4月确定,法院还因此遭批轻判。
林鸿尧在士林案中与13名人头遭起诉判刑,北检扩大追查发现,士林案的13名人头另涉及
南港区、信义区的都更假赠与案。
检方指出,珑山林建经公司,2011年计画开发信义区永吉段一段等146笔土地,但掌握的
土地、建物所有权人同意未过半数,顾问王台生遂向蔡孝宜建议以假赠与方式分割土地,
将同意人数提升至超过半数,随后透过珑山林企业行政业务助理郑文婷找来71名人头,成
功抢过都更同意门槛。
74人头 罚钱缓诉
另方面,珑山林企业,2011年则锁定推动南港玉成段三段17笔土地进行都更,由业务部主
管吴明清与72名人头进行假赠与,同年底向北市府声请都更但未核准。
检察官考量,蔡孝宜等4人主导假赠与案不宜轻纵,因此直接提起公诉,而74名人头多为
珑山林员工亲友且均认罪,但若都更通过可获分配利益,因此处分缓起诉,其中31人需缴
交30万元缓起诉处分金,另43人则得缴交35万元处分金。(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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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这么轻,如果有机会还是会继续这么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