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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2日 04:10 记者林淑慧/台北报导
房地合一税的成本费用认列原则
房地合一税明年即将上路,财政部赋税署昨(21)日表示,新制上路后,出售不动产的契
税、代书费、仲介费、搬运费、装潢费,都可当成本费用扣除,以减轻纳税人的税务负担
。
财政部昨天发布“房地合一课征所得税申报作业要点”,赋税署副署长蔡碧珍表示,自明
年元旦起,房地合一税新制将正式上路,个人无论有无应纳税额,都应在移转登记日的次
日起30天内申报缴税,而营利事业则至隔年申报营所税时,再合并申报缴税。
依据申报作业要点,官员指出,自明年起,个人及营利事业交易103年1月2日以后取得、
且持有期间在2年以内的房屋土地者,必须申报缴纳房地合一税;而在持有期间的计算方
面,是以自房屋、土地取得之日起算至交易日为原则。
针对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的情形,财政部也放宽,得将被继承人、遗赠人或配偶的持有期
间合并计算,纳税人可望少缴一点税。
另外,财政部指出,房地交易所得的计算,是以成交价减掉房地取得的成本及费用为所得
额;包括契税、印花税、代书费、公证费、装潢修缮费用等,都可当做成本扣除;仲介费
、广告费、清洁费、搬运费等也可做为费用减除。
但官员强调,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缴纳的房屋税、地价税、管理费、清洁费、金融机构借
款利息,不能列为费用减除。
财政部也提醒,纳税人列报成本及费用,都必须提出相关证明,如果无法提示证明文件,
稽征机关得按成交价额百分之五来计算费用。
至于土增税方面,财政部表示,房地合一税上路后,土增税仍维持现制,但为避免重复课
税,将采“税基相减”方式处理,在所得税基内减除公告土地现值涨价总数额,使土增税
的租税优惠,也能同步转轨。
依据申报作业要点,房地合一税课税税基为房地收入减除成本、费用,以及依照土地税法
计算之土地涨价总数额。换言之,现行土增税仍然照课,但房地合一税上路后,已纳土增
税的土地涨价总值,可在所得税基内减除,避免重复课税。(工商时报)
连结: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722000128-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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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买房装修切记要开立发票,可在卖房时算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