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sscat1023 (65大妈)》之铭言:
: 友人经中信房屋仲介卖房,签了履约保证,也付了代书费,
: 双方约定2月初交付订金,没想到前天买家寄来存证信函,
: 大意是说屋前的道路所有权仍属建商,若建商要封路,
: 房屋价值会贬损云云,就是毁约、不愿买房的意思。
: 请问:
: 一、道路所有权建商未过户是何义?不是只要有土地跟建物所有权就好了吗?
: 还是买方毁约的借口?
: 二、已经签了履约保证可以说毁约就毁约吗?有没有办法可以反制?
: 三、相关的法条是哪些呢?
1. 没有啥的立约定金、签约定金、履约定金
照老师的说法:就当然给你违约阿 :P 了不起给妳一千压压惊。
2. 找建商的说法其实不是很聪明,但依稀有点说是啥:因不可抗力OOXX...
以致于无法签约,所以OOXX....
若我是他,我根本不会说啥房屋价值贬损,就假装很沉痛的说
"真是可惜阿,建商封路OOXX,到时你也出入无门...,我很想卖,到现在你..
唉,你若能忍受四年工程OOXX..."
阿,看错,我以为对方是卖方。
对方是买方?
她在预估幅度高达几十万下,最多就那个鬼斡旋十万块送你就是....
理由一样,就是有未能预见之损害,甚至还可以和你说你和仲介当初没有讲好
、足够的曝光资讯....
他这大概就是以民法错误来撤销原本要签约的意思表示。
皮条吗?
没啥皮条。
妳朋友降价是唯一皮条....他要的也是这个。
3. 履约保证,这是仲介和你签的,不是对方。
所以问题是要看仲介怎赔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