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各位高手请教讨论一下
目前新闻大部分都说房地合一税说是2015年立法 2016开始课
他的2016开始课 是指2015年的卖掉 2016年课所得刚刚好适用(溯及既往)
还是2016卖的 2017报所得开始课
跟几个在房地产业相关的朋友讨论论 有人觉得2015卖的 就会适用
有人说是2016卖才适用 搞得我也很乱
如果2016开始实施 刚好每年所得税都是5月报去年所得
所以2016刚好可以课2015卖屋
但2015可能要到年中才会定案 对于年初确切税制还没定案就卖屋的屋主并不公平
或许如果知道要这样或某样课 屋主就不会卖这个价格
这样是否违反法律溯及既往的原则?!
不过这政府最近常常想课什么税就怎么课 无法用常理推断
只好上来请教各位大大看法 互相研究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