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colas2139: 楼上 是买方崩溃 不爽卖可以合法违约 高院认证 10/06 12:52
: → colas2139: 至于这个判例 没有说到收订是否有赔偿买方违约金 10/06 12:53
: → colas2139: 一般定型化契约来说 收订签名后反悔 要赔偿买方的 10/06 12:54
: → colas2139: 所以其实不应以服务费的那条去告 应该是买方去告 10/06 12:55
: → colas2139: 150万订金 最高会赔150万 合约本来就保障双方 10/06 12:58
: → colas2139: 相对来说 买方反悔 屋主也可以没收150万 10/06 12:58
就判决书的状况是这样的
买方出价并且给予150万支票当斡旋→卖方签收并且愿意以该价格卖出
→仲介以买方需要审阅合约延期签约→签约日卖方到了买方没到→买方
没签合约,买卖合约不成立不须负担仲介费。
所以买方来告搞不好也不会成立。
回到本判决,这个案例如果判有效,以后那会怎样呢?
举例:
买方出10万斡旋,出开价1000万→卖方签收,并且同意此价格→买方毁约
,卖方收斡旋金10万→但要给付3%服务费也就是30万给仲介。
这根本无本生意阿,难怪法院判仲介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