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霸王条款”判无效 房仲业震撼弹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10-06 13:21:35
刚刚眼残没仔细看到有转订
: 本案起因于一家房仲公司为客户仲介销售其新北市的二户房屋及停车位,委托底价为五千
: 一百六十万元,房仲找到高姓买家愿以五千一百七十万元购买,高姓买家签下议价书,付
: 出一百五十万元斡旋金后,双方约定碰面签约。
到这边还没有成交欧
因为屋主还没有签收转订
如果仲介自己报成交
那就自己赔订金
: 房仲指出,卖方后来屡借词推托,始终不肯签约;卖方则辩称,买卖双方约定碰面,当天
: 高女却未出现,因此未签约。
: 房仲公司引用委托销售契约认为,高女的出价既然高于卖方委托销售的底价,并经卖方盖
: 章确认,双方的不动产买卖关系即成立,卖方应依约支付成交价的百分之三共一百多万元
: 的服务费给房仲。
卖方认章转订
也只是订金
文中提到是斡旋金,那就是赔斡旋金
赔的斡旋金也不是给仲介,是给买方
一般来说仲介的合约会有一条
违约所没收的订金
仲介可以收取一半作为服务报酬,但不得超过成交总价百分之六
不过现在已经很多公司都有宣导跟要求
斡旋金只能收10万
遇过太多人员把现金搞丢或被抢,也有票搞丢的
甚至因为大额业务人员卷款跑掉
还有遇到违约事件时
金额越大越难处理
越会跟你番
想要屋主反悔赔的多,或买方反悔赔的多,倒不如用要约
: 高院判决房仲败诉,全案定谳。法官指出,卖方签约委托销售,目的在透过房仲介绍,以
: 取得较有利条件再决定是否售屋,如果房仲不论磋商结果是否符合卖方利益,即以委托条
: 件强令卖方选择接受或给付服务费,对卖方不公平,也不能达成委托契约目的。
还没签约仲介不能拿是没错
可是买方可以拿
拿了是买方的
如果买方不追究,或是买方已经拿了
仲介又跑去告
那告输正常
: 法院指出,这种定型化契约的“霸王条款”违反诚信原则,剥夺卖方卖屋的最后决定权,
: 对消费者显失公平,违反消保法规定,应属无效。
作者: colas2139 (幸福文山YuHouse)   0000-00-00 00:00:00
同意
作者: thirteenflor (13楼)   0000-00-00 00:00:00
就还没签 房仲在那边悲愤奇怪耶~~~
作者: fox999 (fox)   0000-00-00 00:00:00
如果是卖方承是收定金的话 就不是买卖契约不成立了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0000-00-00 00:00:00
你很害怕加税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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