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源连结: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807584
2.内容:
〔记者曹伯晏/台北报导〕
薪资停滞、房价高涨,许多人买不起房子,审计部指出,政府为照顾低收入户,规划
办理社会及合宜住宅,但供给量远不及需求量;根据审计部资料,全国经济或社会弱势家
庭,无自有住宅者共三十九万四千余户,有社会住宅需求者占三十二万八千余户,但现有
社会住宅数量为六千八百余户,仅是需求量的二.○八%。
审计部“一○二年度中央政府总决算审核报告”指出,根据营建署“住宅资讯统计年
报”,我国截至一○二年之住宅存量为八三一万八千余户;对比之下,我国社会住宅总量
仅占总体住宅量○.○八%,比起邻近日本的六.一%、韩国的六.五%、香港的三十%
,以及新加坡的三%,比例明显偏低。
未来10年 只能满足总体需求的8.4%
审计部指出,政府虽规划在未来十年内补助兴建一万五千户社会住宅,加计现有及执
行中的一万两千余户,总计可提供两万七千余户社会住宅,但此数目仍只有总体需求的八
.四六%,不论是数量或期程都“难以满足社会需求”。
除数量远不及社会需求,部分合宜宅、社会住宅的承购人资格,也和政策预期目标有
落差;审计部表示,以板桥浮洲合宜住宅的申购条件为例,其最低自备款需达九十万元,
对于全国可支配所得第三分位组的家庭而言,需累计超过九年的平均储蓄才能负担,更遑
论全国第一、第二分位组(所得更低)之家庭。
审计部强调,政府应研议推动都市更新,或推动民间兴办社会住宅,换取增额容积的
机制,以提升民间兴办动能,提高社会住宅供给量,满足弱势民众居住需求;对于相关法
规制定、执行未尽妥善之处,应研谋改善,确保中低收入、受薪阶级及有租屋需求之民众
获得妥适照顾,实现居住正义。
3.心得或感想:
社会住宅...这其实是个很两难的政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