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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时报【记者林淑慧╱台北报导】
不动产税改蓄势待发,立委曾巨威认为,应从不动产持有税着手,转向要求地方调高长达
30年未调整的房屋标准单价,除新建高价房屋之外,还要回溯老屋一并调高,以求全面提
高房屋税税基抑制炒房歪风;对此,财政部不表认同,认为对拥有老屋者不公平,财政部
暂不考虑。
曾巨威表示,要调高房屋税可由两处下手,一是中央修法调高房屋税法定税率,今年6月
房屋税修法三读通过,已成功调高非自住房屋税率最低为1.5%;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则
可透过召开不动产评议委员会,每三年调整一次房屋标准单价、折旧率和耐用年数,藉以
提高税基。他指出,财政部在99年发出的房屋税解释令,限定方政府只能针对新建房屋调
高房屋标准单价,等于拘束地方无法全面调高房屋税税基,中央应优先检讨废除。
曾巨威说,各地方政府房屋标准单价、折旧率与耐用年数等税基,30年来均未调整,无法
合理反应房屋建造成本与市场价格,加上地方政府只能针对新建房屋调高房屋标准单价,
等于只能对新建房屋加重课税,显不合理。
但是,财政部却认为,房屋标准单价主要是反映房子建造成本,以现在的物价水准全面调
高单价,并溯及老屋,对拥有老房者并不公平,且全面调整后,全台1009万房屋都受到影
响,因此暂不考虑。
新北市税捐处长黄育民也说,溯及老屋,全台持有房屋的所有权人都会受到影响,等于是
全民加税,改革幅度过大且稽征成本很高;另外,纳入老屋过去30年的重制成本一次调高
,民众恐怕也受不了,认为调高房屋标准单价,仍应以新建房屋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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