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当人头 仲介买房砍10万 http://0rz.tw/a5JBR
【洪安怡╱台北报导】房仲球员兼裁判争议再添一桩,高雄屋主王先生向《苹果》投诉,
指今年5月委由住商不动产销售1户房屋,交屋后才发现买方是当初负责销售的业务人员妻
子,质疑业者收取4%服务费,却多次要求降价,罔顾卖方权益。
住在台南的王先生说,今年4月要出售高雄左营区光兴街某大楼住家,委由邻居住商不动
产高雄爱河加盟店副店长袁雅民销售,坪数38.5坪,底价380万元,每坪9.8万元,
5月以370万元成交,每坪9.6万元,袁雅民收取4%服务费14.8万元,但交屋过户才发现,
原来买方戴小姐竟是袁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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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商不动产高雄爱河加盟店,副店长将委售物件卖给自己妻子引发争议。唐郡威摄
自肥罔顾客户权益
王先生表示,袁先生受卖方委托收取足额服务费,理应为客户争取权益,但却不断压低售
价图利自己购买,且袁雅民夫妇于该社区已拥2户房屋,这是第3户,目前在装修,明显作
为投资使用,要求袁雅民以当初自己要求的底价380万元购买,补差额10万元。
袁雅民则表示,妻子的弟弟身分是职业军人,住在官舍无法购屋,但想替自己未来退休买
间居所,便用妻子来借名登记,是为了自住而非投资。住商不动产高屏澎分公司专案主任
黄冠宪表示,为顾及消费者观感,目前双方预计于今日中午和解,由袁雅民退10万元给屋
主王先生。
签约可对买方设限
买方为房仲亲友或员工的交易争议频传,高市不动产仲介公会副理事长郑启峰建议,民众
遇到类似状况时,若认为自身权益受损,除了找业者和加盟店总部协商,也可直接找该县
市政府的消保官,将该案件移送相关单位处置。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所长李永然提醒,若
对买方身分有疑虑,签立合约时,可备注仲介业者二亲等不得购买此屋。
出价380万 卖370万 扣服务费14.8万 => 卖355.2万
房仲买房子给妻子弟弟错了吗?
作者:
darthv (闲谈莫论国事)
2014-08-22 12:47:00签专任??一搬约 价高者得啊
作者:
flylee (牛转乾坤)
2014-08-22 12:51:00这个案子有机会丢给检察官办,就看屋主怎么处理了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N)
2014-08-22 12:52:00卖这个价钱,仲介自己买走,有很奇怪吗.
作者:
darthv (闲谈莫论国事)
2014-08-22 12:52:00背信 公诉
力霸之前规定,买卖一方为力霸员工得向对方表明,几等亲就很难说到底了
作者:
reil (REIL)
2014-08-22 13:09:00仲介被鄙视其来有自
作者:
atom95 (用心做好每一件事)
2014-08-22 13:13:00理由伯,万恶投资客
作者:
ssiou (科科~~)
2014-08-22 13:14:00不是砍10万,是比底价低10万,有背信的疑虑吧,难怪人家说低价轮不到一般自住客,不是没有,是都被仲介买走了,果然买房子还是自己找屋主好。
作者:
reil (REIL)
2014-08-22 13:15:00成交370,底价380,开价多少?
作者:
ssiou (科科~~)
2014-08-22 13:24:00102年来光兴街最低10.5万,这个价格等于是房仲自己认证的跌价,所以低于实价登录不是买不到,只要不透过仲介就有机会,感谢高雄袁姓仲介为我们带来这么多好消息,也感谢屋主王先生爆料及他的破盘价。
作者:
darthv (闲谈莫论国事)
2014-08-22 13:27:00可能破低查不到喔还真的要靠新闻接漏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爱飞翔) 2014-08-22 14:48:00
市价13万上下不为过,赚翻了
作者:
stupigII (有遗憾,也不要有后悔)
2014-08-22 16:05:00那这个卖的话,应该会开多少卖?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N)
2014-08-22 16:43:00这就河堤阿.河堤三房你要买多少??500应该很困难,6xx八.不过大家也不要太紧张m这种好康不是天天有的..XD
难怪仲介都只介绍贵的物件,便宜好物件都自己处理掉了
作者:
ssiou (科科~~)
2014-08-23 11:35:00看到推文没想到真有人认为这没什么,一个行业可以把价值观扭曲成这样也不容易了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N)
2014-08-23 11:41:00哪个行业不是这样赚钱的..XD你没看过保养品,成本1块卖你1000块的妈..XD又不是自己爸妈,无怨无悔的付出.
作者:
ssiou (科科~~)
2014-08-23 12:09:00一个市价100元的保养品,你用80元帮你老板卖给你老婆,你老婆再拿去卖100元,这不光是道德问题,法律上已经是背信,很严重,任何产业抓到都是永不录用,甚至恶名远播,根本无法生存,没想到对某行业是这么简单而且正常的行为,不是讽刺,是我真的开了眼界。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4-08-23 13:03:00应施以刑事制裁
作者:
tsaisu (黑山老妖爱说谎)
2014-08-23 18:29:00之前听到有人找了很多房仲,最后直接跟屋主谈不给房仲仲介费,还觉得有点不道德,现在看起来真是刚刚好而已
作者:
N7000 (我爱三星)
2014-08-24 13:30:00那只要给带看费就好啦,收啥6%
是阿~6%有点多~ 小弟遇到大多的房仲 一问三不知 (哈)不然就是胡扯一堆....真的仅存带看的功能 囧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