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建商今后不得收取接通水电、瓦斯配管费用

楼主: betteryu (叮爷)   2014-08-14 10:53:13
※ 引述《coinwks (0000000)》之铭言:
: 1.来源连结:http://www.i4home.com.tw/p2-1-1.php?ID=208&GroupNo=56&go_page=1
: 2.内容:
: 【MyGoNews萧又安‧方暮晨/综合报导】内政部2014年8月5日颁布行政命令,
: 订定“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壹第13点(验收)规定
: 有关“接通自来水、电力”及“达成天然瓦斯配管可接通状态”之管线费用
: 补充规定
: 内政部表示,补充规定如下:
: 一、卖方(不动产开发业)通知买方验收时,自来水、电力均应达接通状态,
: 卖方不得向买方另收自来水、电力之内、外管线费用。但预售屋买卖契
: 约订约日在2014年5月2日内授中办地字第1036002251号函示(未含当日)
: 前有约定费用支付者,从其约定;未有约定者,卖方不得向买方收取该
: 项费用。上开日期以后(含当日)悉依本补充规定办理。
: 二、有天然瓦斯地区之预售屋买卖,除契约另有约定,并于相关销售文件上
: 特别标示不予配设天然瓦斯配管外,卖方均应于房地出售范围内,达成
: 瓦斯配管(内线管设施)之可接通状态,不得向买方另收内线瓦斯管线费。
: 但预售屋买卖契约订约日在2014年2月27日内授中办地字第1036031553号
: 函示(未含当日)前有约定费用支付者,从其约定;未有约定者,卖方不
: 得向买方收取该内线管费用。
: 内政部表示,上开日期以后(含当日)悉依本补充规定办理。至衔接公用事业
: 外线管(房地出售范围外)之瓦斯管线费,因非属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
: 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壹第十三点规定范畴,宜由买卖双方本契约自由原则议定之。
: 3.心得或感想:
: 是不是预售屋于8/5以后签约的才不需收瓦斯费?
: 无法追朔已签约且尚未完工交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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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号以前 水、电外管费从其约规定,之后,建商一律不能收水,电外管费。
楼主: betteryu (叮爷)   2014-08-14 10:55:00
2/27 以前 瓦斯内管、外管从其约规定收费。以后 内管不能收,但外管从其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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