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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layhome:你的心得........ 07/31 11:09
→ playhome:承买怎么会被认为是处分财产所得啊?去找判决书来看 07/31 11:11
→ fytnship:本例已判决确定是因未列报财产交易所得所处罚锾 07/31 11:50
→ krit1009:也许这就是酸酸眼里的正义吧 07/31 11:55
推 mymars:看不太懂 烦请playhome解释噜 07/31 12:15
推 cka:爽快 07/31 12:16
推 zhi5566:最大利空-> 政府开始讨钱 07/31 12:24
推 kai761:处分债权阿,用1810万债权,换到3100万的房子,赚1千多万 07/31 12:33
→ kai761:http://tinyurl.com/qetxv33 07/31 12:33
感谢版有的网址 兹节录相关资讯如下
该局举例说明,张三于100年3月间以10,000,000元向资产公司购入以A不动产为抵押担保
品之债权,经法院拍卖该不动产后,张三于100年10月向法院声明以拍卖底价12,400,000
元承受A不动产,除向法院缴交保证金外,余以债权抵缴方式缴纳拍卖价款,依法院强制
执行金额计算书分配表所载,张三之债权分配金额为11,400,000元,另缴交执行费
300,000元及土地增值税700,000元,嗣后张三于101年4月将A不动产以13,000,000元出售
予李四,故张三应分别于承受抵押物及实际处分抵押物时计算损益,并入当年度个人综合
所得税计课:
一、100年10月处分债权损益:
债权处分收入11,400,000元(拍卖价款12,400,000元-执行费300,000元-土地增值税
700,000元)-债权购入成本10,000,000元=1,400,000元
这边蛮奇怪的,阿三花了1000万买了一个债权,而后开标后阿三自己在1240万的时候承受
,但是实际阿三在这阶段付出的费用是1千万(债权购入金)+30万(执行费)+70万(土增税)
也就是他实际现金流量是负1.1千万,阿三在这阶段还要负担140万产生的税捐??
那如果我去买个房子,开价1240万然后跟屋主用1000万买,国税局可以依此跟我要求240
万的所得税吗?
推 playhome:可是补缴“应缴之价金扣除应受分配额”之差额后,如何有获 07/31 12:41
→ playhome:利? 07/31 12:41
→ playhome:就是说那一千多万应该是要补缴的,不是承受就变你的 07/31 12:42
→ mymars:这也是我觉得诡异的地方 网站举例还是怪.... 07/31 12:42
→ playhome:找不到判决书,还是看过判决书后再说,新闻报导通常是错的 07/31 12:42
→ mymars:就好像 我这房子直3100万 你用1810万买到 所以你赚了1200万 07/31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