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再次请教帅大与各位先知关于奢侈税

楼主: cutehhc (学习面对..)   2014-07-06 18:21:49
现状:
我名下登记只有一间透天A,自住,买了将近一年。
我太太在外县市因继承过去就持分一栋B透天1/3(只持有7.26坪
,该房子只有一楼有登记,二三楼后来加盖没有登记),另外也继承一点点土地与田
除此之外我配偶没有其他的房子了。
我与配偶户籍都在我这间A透天,也确实自住在里面,但预计过一阵子要卖。
为了避免被课奢侈税
首先要将我太太持分B透天1/3的部份赠与给我太太的妹妹。
原本我太太要赠与给她妹妹的部份包含B透天房屋与该房屋的土地,
但因为当初透天的起造人(我的岳父母)都过世了,相关资料找不到
到国税局与地政事务所都无法确定该房屋座落在哪一笔地号的建地上
如果我太太只赠与房屋部分,而不去赠与该房屋的土地部分
问题一:
这样一来是不是只有契税与赠与税(赠与税为0)的部份,
免缴土地增值税????
问题二:
若这样做当我卖透天A的时候会不会被课奢侈税呢????
在此感谢大家帮忙
作者: lazycowbay (轻松过生活~)   2014-07-06 19:02:00
其实最快的方法就找到买家签约后先离婚 交屋后再重登记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4-07-06 19:40:00
有奢侈税
作者: landagent (帅过头)   2014-07-06 20:05:00
等两年再卖
作者: ursula141885 (ursula)   2014-07-06 21:17:00
赠与有220万限额问题,继承后年内移转应无土增税问题
作者: mobile028 (轻松小品:))   2014-07-06 23:50:00
等两年满后再卖 那你再等一年 房价会上扬也是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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