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oober 2014-03-23 02:40:26: 老实说有些东西没见过世面的人真以为事情就像文字那么单纯
: 太低估各种操作手法,以及行政命令的威力了
: 我长期来往大陆台湾,真以为这些表面上的条款很有用吗?
: NO~实务上最强的是行政命令!
: 举个粗糙的例子
: 你上面洋洋洒洒列一堆,我只要随便来一条行政命令
: 比如说来一条 大陆人民来台入境办法
: 强制规定陆人必须要在台有固定居所
: 然后我在另一条 大陆人民来台居住办法
: 规定大陆人只能住信义计画区,大直重划区
: 你猜猜这么一来,大陆人要移民或者你说的定居台湾
: 身家没个几亿行吗?(刚好呼应井喷ㄎㄎ)
: 所以我说学生笨的要死,根本什么都不懂
: 现在限制陆客来台的正是一大堆规定跟办法
: 我要迎共,把这些规定跟办法投票拿掉就好了何苦搞什么服贸?
: 就连你说的专家,我也可以通过行政命令修正
: 规定只有取得 CFA,CPL,CCIE,CCIM 之流才能以专家身分来台
: 不就结了?
亏你还说人家没见过世面
都有点年纪的人了
怎么观点还如此幼稚
法令只是大纲
你说可以用行政命令改的确没错
但实际上的审查呢?
很多事情不是你定规定就可以人人遵照执行的
讲个简单一点的
这版上最多的仲介人员
不动产开店要牌照对吧
那几个开店的是真的自己有牌照的?
一堆还不都用租的
租牌是合法的吗?
地政士也是
签约的代书几个是真的有牌的
还不都一个事务所一两个有牌而已
连这种事情
法律的规定与执行面都有落差
你说这么一个复杂的服务贸易
审查上面有办法落实执行吗?
你规定又如何呢?
根本抓不胜抓
(连逃跑外劳都搞不定 还想审查人家是否假投资真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