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各位先进,究竟是购屋自住好或是购屋另外租屋好?
情况是这样的,因为目前工作在文山,住在公家宿舍,快要需要搬家了。
在文山看了很久的房子,都觉得开价太高,不然就是太老,不愿意把钱投进去这样的房子
也看到其他区域,例如新店,虽然看到有比较满意的房子,但就是有交通成本。
因此我们开始有一些想法,例如在工作附近的地方租屋,
房子买在其他区域,再另外租人。
这样操作的结果就是
1.在工作地点租屋,可以节省交通成本,因为有小孩,学校在附近,也方便接送。
但问题就是在这一区看房子看很久,都没有满意的买得下手,
找租屋就会看得到喜欢的吗?
2.在其他区域买屋,再租人,可能是利用租金去填补房贷的利息钱,
但我们另外要再支付的租金,可能是2.5-3万之间,
用来填补原来应该支出的交通成本与时间,是否合算?
大家会怎么思考?怎么做选择呢?
还是我们只是在我工作附近还没找到有缘份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