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教奢侈税案例问题~

楼主: weiche0812 (猪头)   2014-03-09 21:49:50
大家好
因为对于特销税条例上所说的 "仅有一屋"的解释感觉很笼统,故想请教一个案例
A君手上先有多笔继承来的"非都市用地"之农地(溜地、水利用地..),但仅有1/30的持份
且上述农地已有人工搭建之铁皮屋
尔后再以自有资金购买自用住宅一户且有将户籍迁入且无出租行为,仅单纯自住
请问若在两年内出售上述自用住宅,是否合乎5-1条的"仅持有一屋"免课条款??
不知 "非都市用地上的铁皮屋" 也会被税务单位当作房屋持有数的统计加总吗 ?
我想到的情境分析如下
(1) 先将上述早先继承来的农地赠与出去,再卖自用住宅, 这样有用吗?
(2) 无法避免,只好乖乖放两年?
谢谢
作者: thirteenflor (13楼)   2014-03-09 22:01:00
代书很乐意帮你的 我也有同样困扰 谢谢版上代书大大
作者: roberthu (Robert Hu)   2014-03-11 01:53:00
奢侈税对农地没有设限,基本上没有奢侈税问题不过为求保险,直接问国税局最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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