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都更反悔条款 向“卖身契”说不

楼主: shhsu (shhsu)   2013-11-04 13:05:56
1.来源连结:联合新闻网
http://vision.udn.com/storypage.jsp?f_ART_ID=1420&pno=0
2.内容:
都更反悔条款 向“卖身契”说不
记者杨文琪、吴泓勋
“同意书”,是都市更新能否进行的重要关键。担任实施者的建商,必须
取得足够比率的同意书,才能推动更新。然而,若民众签了同意书、后来
又撤回,可能造成原本已成案的都更因此无法达到法定门槛,让都更案功
亏一篑。
该不该给已经同意的住户有反悔机会、何时以及什么条件才能反悔,一直
都有不少争议。此次都更修法,增加在官方审查后,住户仍有反悔机会,
会不会成为阻碍都更的法条?本周都更追追追采访产官学界,解读反悔条
款的争议与意义。
老张住的房子屋龄已经30年,外表相当老旧,而他每次回家要爬四层楼,
也让年迈的老张倍觉辛苦。先前有建商主动向他提出可办理都更,且可以
“一坪换一坪”,老张毫不犹豫的就签下了同意书。
没想到,建商又来告诉他,没办法一坪换一坪,老张未来可获分配的居住
面积大大缩水,老张深感受骗,想到这房子是自己年轻打拼才购置的,心
有不甘下,决定撤回同意书,建商却告诉他,“来不及了,没办法撤回”

过去有人常称都更同意书是“空白授权”,有如“卖身契”,因为房屋所
有权人在不知道房屋的设计、未来可以分配多少,就要签下同意书,万一
后来都更内容有明显改变,住户却不能退出,毫无保障。
内政部次长萧家淇说,过去办理都更案件,很多人都认为早签早吃亏、晚
签条件会比较好,容易造成实施者(建商)与所有权人(住户)彼此不信
任,致使都更案不易推动,这也反映出双方资讯不对等的问题。
此次都更条例修法,内政部决定增加民众撤回同意书的机制,实施者必须
先将事业计画与权利变换计画书一并报核,之后公开展览期间只要反悔或
有疑虑,民众就可撤回同意书。
民众除了公开展览期间能撤回同意书,政府审查过程中,只要计画有重大
变更影响权利人,委员会都能要求再次公开展览,让民众有重新决定的机
会。
都更修法扩大了“反悔条款”,让许多建商反弹,担心所有权人可能随时
反悔,造成投资上的不确定性,并拉长都更的时间,对都更案望而却步。
萧家淇对此表示,换个角度来看,这反而可促使实施者加强与所有权人沟
通,积极说服所有权人,对于各项资讯也会更加公开、透明。
至于什么样的状况可以让所有权人反悔,萧家淇说,重大变更的事项如容
积改变、兴建户数与承诺的不同、土地面积持分减少、建筑物形势改变(
如原本兴建一栋大楼,后来变两栋)等等,这些内容不会订在法条中,而
是订在施行细则中。
台北市副市长张金鹗表示,很多人对于都更法令、程序都不了解,后来了
解状况后,不想参加都更案,当然可以撤销当初签署的同意书,这就像买
东西一样,也有一定的鉴赏期,发现产品不好或有瑕疵时,本来就可以退
货,何况是关于民众的财产权,更应该要严谨一些。
他说,过去发生很多案例,所有权人签署都更同意书是被建商哄骗的,后
来发现上当,却又不能反悔,对于其财产和权益非常没有保障,尤其建商
本来就是强势者,法令应给予弱势的所有权人必要的保障。
张金鹗指出,所有权人可以反悔,但反悔也不是随随便便、漫无限制,因
为这会造成都更案件推不下去,必须订出标准,符合相关规定与标准才能
反悔,否则只差一点点(如兴建户数只差一户),就有人无理取闹,将导
致都更案完全无法启动。
新北市都更处认为,反悔条款其实有其必要,住户的资讯一定相对弱势。
不过,反悔条款虽可提高地主都更安全性,但政府认定计画有重大变更时
,可要求再次公开展览且允许住户撤回同意书,这恐影响都更案稳定性,
造成重复要求公展影响进度。
【2013/11/04 经济日报】
3.心得或感想:
新闻有附图表,请按网址参考。
作者: Lxr (键盘李组长)   2012-01-04 15:18:00
不过如果能反悔~ 那大家随便签就好了,有谁会仔细看条件?
楼主: shhsu (shhsu)   2012-01-04 15:44:00
不要只看标题咩,不是想反悔就可以反悔的,有限制啊..
作者: moocow (void)   2012-01-04 15:53:00
最好想清楚再签 不然对彼此都是个麻烦
作者: Tosca (hi)   2012-01-04 16:47:00
台湾已经不需要等都更 要等地震!
作者: archon (内湖流川枫)   2012-01-04 17:25:00
先前有建商提出可“一坪换一坪”,后来建商又说不行,如果建商条件都没变,不能反悔也罢,建商条件变更还不能,
作者: archon (内湖流川枫)   2012-01-04 17:28:00
那要是建商后来改成十坪换一坪,住户也要吞下来吗 XD
作者: jaysont (AD=JAYSON)   2012-01-04 18:19:00
完全不懂都更的也来发言 XD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2-01-04 23:21:00
我的感觉是双面刃 没有绝对的好坏 反正要看修法结果啦
作者: wondersha (万大夏)   2012-01-05 08:50:00
不能反悔 条件就可以随便改嘛...有改就能反悔啊
作者: wondersha (万大夏)   2012-01-05 08:51:00
这同意书根本是不平等条约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2-01-05 21:51:00
原始就是随便改可以撤销同意书好吗...请阅读更新条例...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湾人要告我!!!)   2012-01-06 00:45:00
一般来说 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家族内战... 再来才是邻居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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