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oo.gl/X9welI
中国时报【王玉树╱台北报导】
内政部昨通过“都市计画法台湾省施行细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都市计画容积总量
管控上限,在建商纷纷以容移、容积奖励等手法增加土地取得筹码,提升获利空间,总量
管制概念,设了一个天花板,避免超高大楼林立,有损民众日照权及生活品质。
建商业者表示,现行容积奖励最高可达70%,后年起压缩到20%,预期将爆发建商抢照潮
,恐进一步推升房价。
新制上路后,都市更新地区不得超过法定容积50%,一般地区则不得超过20%。不过旧市
区小建筑基地合并开发、海砂屋、辐射屋拆除重建,仍维持现行不超过30%的规定。但也
给予业者2年缓冲期,于2015年7月1日施行。
内政部表示,这次修正是因为都市计画于法定容积以外,增加的容积种类繁多,个别增加
容积虽都订上限,却没总量累计上限,导致总容积失控而影响环境品质,因此才订立容积
总量管控机制。
http://goo.gl/lxC2NP
内政部今天通过“都市计画法台湾省施行细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建立都市计画容积总
量管控机制,于民国104年7月1日施行。
内政部表示,这次修正,是因都市计画于法定容积以外,增加的容积种类繁多,个别增加
容积虽都订上限,却没总量累计上限,导致总容积失控、影响环境品质。
内政部说,为建立都市计画容积总量管控机制、回归都市计画体系管理,增订都市计画容
积奖励上限,都市更新地区上限为法定容积50%,其他地区则为法定容积20%。
内政部表示,旧市区小建筑基地合并整体开发建筑、高氯离子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海砂屋
)及放射性污染建筑物(辐射屋)拆除重建,仍维持现行法令不得超过法定容积30%规定
。
内政部说,后续将依法制作业程序,陈报行政院备案后发布。10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