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ns (Go for the eye)》之铭言:
: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6/122013091100082.html
: 台中市府承诺 弥补建商损失
: 工商时报 【记者曾丽芳/台中报导】
: 位于台中市西区台湾大道与梅川东路口附近、总销金额27亿元的“新文华”住宅大楼案,碍于保护千年老茄苳树声浪高涨,投资建商决定停建,台中市长胡志强昨(10)日闻讯大表感动、还公开承诺将设法弥补建商的损失。
: 胡志强表示,市府会在建蔽率与容积移转等各种方面给予建商帮忙,以展现善意,目前研究中的弥补方案,包括“以地易地”及“容积移转”等方式,由台中市都发局持续办理中。
: 台中市西区均安街附近一棵千年茄冬老树,树高超过20公尺,老树旁的均安宫,更是附近住户的信仰中心;住户及环保团体今年组成护树联盟,而市府也出面维护老树生存权。
: “新文华”原订5月底动工,市府要求暂缓动工,导致建商最后决定停建及退订,部份已购客户在网络上抱怨不已。
: 胡志强表示,看到建商早在两个礼拜前,就把招牌、工地设备陆续拆除,“对于这次建商的让步,实在让人感动,后续会想办法弥补建商的损失,达到双赢。”
: 胡志强指出,这个建案是20年前取得的旧建照,也许建商于20年前或15年前兴建,当时社会观感会不一样,现在保护老树的共识已形成,建商原本兴建大楼的规划不被社会所接受,台中市府一定要站在市民的立场,保护民众的记忆和资产。
: 十亿元赔偿金额...恭喜台中乡民
赔偿金额早就有报导了
说人脑补前多动点手指吧
另外新文华的总销金额是26亿元
估十亿损失并没有多过份
以此案未来可能很难再申请建照的前提来看
损失利益恐怕上看十五亿
另外我要检举bjoe人身攻击
道歉就免了,不是很在乎。
http://m.udn.com/xhtml/ViewFreeArticle?type=news&cate=0&page=1&articleid=3481201&sn=1
为老树停建 建商盼台中市府补损失
兴益发建设配合台中市政府及当地居民为老茄冬树请命,决定配合停建住宅大楼,并全面无息退还订金。兴益发指出,盼台中市政府弥补损失的权益。
兴益发建设在台中市中港路、五权路口,靠近中山医院旁有一块 594坪的土地已经获得建照,准备兴建28层住宅大楼;但地方居民为距离基地约20公尺的一棵老茄冬树请命停建大楼,并担心大楼兴建过程,老树可能不保。
台中市府出面维护老树生存权,并在建蔽率与容积移转等各方面协助建商,以展现善意,建商的决定也让市府感动。市长胡志强表示,这个建案是20年前取得的建照,社会已形成保护老树的共识,市府站在市民立场来保护共同记忆及资产,感谢建商的配合,会协助弥补损失。
兴益发发出声明稿,基于配合市府及各界要求,决定暂缓兴建大楼,但并非本案停建,老树就能存活,促请市府立即改善老树的生存环境。
此外,声明稿指出,此案建照为依法由台中市核发,并完成所有程序,应给予兴益发合法权益保障,兴益发同意配合市政府政策及地方居民期待,请中市府务必信守承诺,保障并弥补兴益发应有的权益及所受损失,以立典范。共创政策、环境、开发三赢的局面。
声明稿强调,此案取得建照后已销售完毕,为顺应市府及各界要求,必须向所有承购户致歉,并自即日起依办理无息退款。
兴益发总督导郑有盛表示,“新文华”建案花费新台币7亿元向原地主购地,随后代销、建筑师规划等费用高达11亿元,且土地融资也由银行办理,这些事情需要中市府协助解决,兴益发善意配合市府行动决定停建住宅大楼,但一切合法的权益也应该受到保障。
中央社/台北10日电 即时报导: 2013-09-10 21: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