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qj (黑猫)》之铭言:
: 我的状况比较特殊,不知能不能在这里问
: 如有不妥,再请板主告知删除
: 过程是这样的
: 我购买预售屋->结婚
: ->去建商那签一纸约定,此屋将以两人共同持有方式登记
: ->闹翻我打算离婚->老婆摆烂不放弃房屋权益
: 这房子所有费用都由我出,合约也只有我签名,
: 现在只多了一纸约定,就算我有所有缴汇款证明,
: 但建商不愿直接废弃那纸约定,希望我和老婆自行协调,
: 不过她己完全跟我切断联系管道。
: 目前预售屋预计在今年六月前对保交屋
: 但我已不可能接受两人共同持有这房子
: 请问在房屋款我一人独资,且绝大多数都在婚前支付的
: 要单方面请求建商废弃那纸约定,是否有什么法律风险?
: 先谢过有经验或相关知识能回答的网友~
: 顺便劝世一下,再爱对方,也不要共同持有房子Orz
再来讨论一下我的状况,看看有无版友有不错的建议或经验分享
和律师讨论过,无法解除我老婆对这合约一半的权利义务,
协议书如下图,甲方是我
![]()
后来律师建议:
1,因为建商使用执照取得日,已超过合约订的日期,可以依合约要求解约。
2,寄存证信函要求解约,并要求建商赔偿违约金。
问律师只我有单方面要求解约可行吗?
律师说有争议,但我仍必须这么做,若能解除掉我的部分也行。
然后我跟建商说我要依合约主张建商违约并解约,
建商只说那钱是一人退一半。
看来只能先拿一半的钱,再跟她打官司要回其他的钱了吧
对了,她是完全摆烂的状况,无法沟通或做任何协议,
威胁利诱都没用,我已经跟她说房子卖了,赚的钱归她(可赚10~15%),也不理。
建商打电话请她出面,她回应说违约钱都被建商没收没关系。
(因为她无理取闹起来,会做损人不利已的事,才会闹至毁掉婚姻)
所以不用建议我跟她协调了...
我只能单方面的处理这房子的事。
目前也还没对保,我问建商:
“能不能我自己对保,名字登记我就行,反正协议书又没写登记谁”
建商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