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都更案行政程序违宪
【联合报╱记者王文玲/即时报导】
2013.04.26 04:18 pm
大法官今天作出709号解释,宣告文林苑等3件都更案不符正当的行政程序,都市更新
条例有关“主管机关核准都市更新事业概要之程序”,及“申请核准都市更新事业概
要时应具备之同意比率”等相关规定违宪,应在1年内修法,否则失效。
【2013/04/26 联合报】@ http://udn.com/
宪法法庭大法官刚刚作出解释
重点一:都市更新条例有关“主管机关核准都市更新事业概要之程序”,及
“申请核准都市更新事业概要时应具备之同意比率”等相关规定违宪
所以:程序上不能先斩后奏,同意比率也要重订
重点二:限一年内改正,否则本条例失效
送啦~~~~~~超爽der 内政部说没违宪被打脸打超大
自由市场万岁啦,政府介入滚啦~~~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4-26 17:31:00土地整合市场中并无法发挥市场自由的经济效率所以才会演化出透过大规模土地重划进行都市成长规划的显学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4-26 17:32:00我也是信奉市场自由的信徒 但不是每种情况都适用这种准则
都不要都更很好啊 反正大不了就整个老旧掉再去开发新的域嘛!!你一个地方都不都更 又不好好维护 最后就是破败像贫民窟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4-26 17:40:00其实双北市还有很多地方可以重划和区段征收
那样 然后政府再去征收农地工业地当重划区 给建商炒作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4-26 17:41:00反正现在的都更单元太小也解决不了更多致命问题
加上松山机场那块 全部用高容积来开发 至少可多容纳50万人口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4-26 17:42:00不妨就放烂别理 以后才有"真正全部"砍掉重练的机会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3-04-26 18:16:00简单 修宪 房子过40年 所有权归建商所有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3-04-26 18:17:00不然就是房子越老房屋税越贵 贵到一年缴几10万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3-04-26 18:18:00很快大家都会配合只是王家的房子都拆了 以现有法令 王家无法重盖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3-04-26 18:19:00如果依据民法损害赔偿50年透天残值恐怕剩不到20万 甚至不到10万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3-04-26 18:20:00依法王家只能求偿这金额然后王家违法的组合屋须拆除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3-04-26 18:21:00文林苑继续盖 建商赔那些买预售的人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N)
2013-04-26 18:30:00干,台北房价要涨了...不能都更...=.= 限量房价准备涨翻.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N)
2013-04-26 18:31:00还以为张空军司令上台开始都更,台北会便宜一点.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4-26 18:31:00没有啦 这项解释令对都更条例没有影响 只是增加建商成本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N)
2013-04-26 18:35:00喔喔,看来我对他文字过度解读了.
王家若依据民法损害赔偿 真的惨 50年透天 残值不高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3-04-26 19:24:00房屋也可以依市值啊...谁说要折旧?新品才要折旧.....
作者:
ljuber (美少妇与女儿同学的故事)
2013-04-26 19:43:00我倒觉得成本没增加多少 变更要通知其实成本又不高
作者: ob962 2013-04-26 19:48:00
当初板上一堆法匠说没违宪…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4-26 19:59:001. 都更概要也要设立审议委员会2. 都更概要申请门槛应上调 (现为1/10)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4-26 20:01:003. 都更事业计画拟定或变更 需主动通知并办理听证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4-26 20:02:00第一项应该会直接由现制下的都市更新审议委员会揽下第二项就是门槛变动 要提出都更概要前要多收几本同意书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4-26 20:03:00第三项就是要多印几本计划及可能多开一场听证会改变的地方事情算少了 只是增加一些实施成本 完备都更流程
作者:
typewang (正宗打字王)
2013-04-26 21:22:00说松山机场的 最近有去过吗....知道运量有多少吗
作者:
moocow (void)
2013-04-26 21:27:00感觉这个释宪 不痛不痒阿 最重要的不是门槛阿 是强拆
作者:
jamo (hi)
2013-04-26 21:28:00松山机场国内航班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直航航班,班班爆满
土地供给量是主要问题吗,再多土地只要有资金就可以炒
作者:
kai761 2013-04-26 21:37:00绝非不痛不痒 现行作法,关系人没啥权利,政府把关但看不出
作者:
kai761 2013-04-26 21:38:00有啥标准,准否理由 以后整个态度要转变
作者:
ottokang (猫猫的大玩偶)
2013-04-26 21:38:00强拆还是没问题,这个释宪只是认为程序要更完备而已
作者:
kai761 2013-04-26 21:39:00都更是必须的,只是手段不能那么粗糙
作者:
kai761 2013-04-26 21:40:00大法官有指责"同意比率太低" 这是将来修法必须改的
作者:
moocow (void)
2013-04-26 22:03:00啥墙拆没问题?当初就是没好好把关 然后北市府又选择强拆这
作者:
moocow (void)
2013-04-26 22:04:00手段 并不代表没其他选项 只是他选择了强拆这条路
作者:
sodier (不要看我我会害羞)
2013-04-26 22:09:00台湾的都更是房价上涨的帮凶..反正什么政策..都涨翻天了..
作者:
sdemon 2013-04-27 00:04:00违宪 当初还拆那么爽
作者:
op5566 (一直OP)
2013-04-27 00:05:00等著看仲介跟投资课的笑话了 哈哈
政府该做规划不去做,住民缺乏社区公共意识,都更难。
建商没利润,为什么要帮住民整合?那是都更住户自己该做的事。
作者: saplpa (adidas) 2013-04-28 23:58:00
不能都更 台北中古屋崩崩
作者:
blurry (今生今世)
2013-09-29 01:22:00已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