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386036 (骷髅怪)》之铭言:
: 我不认同你说法
: 贷款 不管你是房贷 车贷 企业设备贷款
: 银行都会要求针对担保品做保险
: 动产火险 外还会多失窃险
: 不动产主要是火险 有的还会有其他的天灾险
: 主要目的在于.....
: 银行是该担保品的权益人
没有错银行是该担保品的抵押权人,
但不代表抵押人(即借款人)就有义务要担负绝对的重置义务!
银行本身是借由放款来赚取利息,属于营利事业
抵押物是银行放款的担保,抵押物是否会灭失自然属于银行放款的风险之一
银行早就可以透过精算而借由利息的高低来分散风险
没有理由叫借款人来帮银行承担这个风险
在民法中抵押权的相关规定也是如此(民872)
只有在借款人自己恶意破坏(可归责)担保品的时候,银行可以要求恢复抵押物原状
但若是不可归责借款人的事由导致担保品灭失或毁损,银行就只能在借款人因为抵押物
灭失或损毁所可以得到的赔偿额度内,请求提供担保而已
所以依照这个原则,因为地震而毁损灭失的抵押品
借款人是没有义务恢复抵押物原状的
银行凭什么要我出钱保地震险?
所以火地险转嫁给借款人是不合理的!
: 当担保品受到损坏或消灭或毁灭时
: 不会因为你贷款2500万跟2500元
: 再发生意外时会有不同的损害损坏程度
: (地震或火灾不会因为你只贷款2500元,只震坏或烧坏2500元价值的东西)
: (买车子贷款1万跟100万,车子被偷不会因为你借1万小偷只偷1万块价值的零件)
: 对于权益人来说都是权益受损
: 当然都是要对于该标的物作与该标地物鉴价与恢复成本去做计算
: 因为在灾害发生后需要透过保险理赔来恢复原状
: (你贷款2500万跟2500元都是要恢复原状)
: 所以这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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