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火险的极度不公平,公交会没发现
民国八十七年间,我任公司的主管,期间发生了一件火险
店面是公司的,贷款2500万元,火险也保了2500万元,
贷款要保同额的火险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错了,这错很大
贷2500元,火险也保了2500万元,受益人是银行,也不在意
有一天,两帮年轻人火并,输的人回家拿家伙报仇,来的时候
找不到人,就把骑楼的摩托车放火烧了,我们的店全毁,隔壁
的老伯逃生时跌死在楼梯间。
我去申请火险时才发现,全毁了,就全赔吧,但是,保险人不能
不当得利,这是政府规定的,所以,公寓全新的造价也不过一坪
五万元,30坪,重建也不过150万元,至于生财设备,你们公司又
没有保生财设备,只赔结构,看来是合理的。
隔壁五楼全毁保300万元,赔150万元.店面保2500万元,赔150万元
若是店面值3亿元,贷两亿元,火险就是保两亿元,这是依两亿元的
火险来缴,不合理的地方是,不管保多少钱,赔钱不能超过150万元
你看看,开火险的保险公司是铁赚钱的,政府主管单位就这么让财团
去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