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
请问一下如果下斡旋了,是否在屋主还没转成订金前退了斡旋或是改期而不用损失斡旋金呢
上礼拜小的老婆第一次签了斡旋,(因为我人在台北,他在高雄,所以就由她去签)
签约前小弟很小心的把网络上找到关于斡旋的一些小陷阱和应该注意的地方都告诉了他
但是唯独缺漏了一项...斡旋期....
我是3/24号签约的...但他斡旋期限确定在4/10号,一开始不疑有他
但事后的仲介的态度让我觉得很不真诚(ex 好巧喔,我正想打给你报告进度,你就先打来了or屋主说她认真考虑两天再给您回复(就也没下文了))
让我觉得他是想拖过清民连假的大档期来看看是不是有更高价的买家,让我觉得他的态度我宁愿放弃这屋子
在网络上查过,有人说屋主若还没同意把斡旋转成订金的情况下,买方都有权更改条约内容(价格or期限等)
请问大家这样做是否可行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