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没成交,怎么房仲透过法院追讨仲介费,台北市一名甯姓男子,透过东森房屋卖
出位于台北市景华街的住处,并依约给了150万元的介绍费,半年后,竟收到法院寄来的
支付命令,信义房屋竟也要索取仲介费用,后来才发现,原本透过信义房屋介绍而毁约的
王姓买家,竟跟后来成交者是母子关系,因此信义房屋认为,最先签线的是自己,屋主依
约还是得支付仲介费。
投诉人甯先生:“信义房屋要跟我要140万的仲介费,我觉得很冤枉。”
怎么也想不到,卖个房子,竟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信义房屋,要跟他要的是100多万的
仲介费,去年8月,甯先生决定要卖出,位在台北市景华街的7楼住处,消息一出,各家房
仲找上门。
一般来说,透过仲介看屋
私下跟屋主成交,都是2个月的期限
二亲等内不得于带看,收斡后两月内私下成交
否则可以堆讨仲介服务费(最高6%)
透过其他不动产经纪业(仲介公司)成交不算
会有问题的只有一点
这物件是专任约
在专任约期限内,屋主只要跟人签订买卖契约
就算是违约
仲介可以追讨4%(大多数合约)
此案例
此案例除非是专任约
或是屋主有签短期专任约给信义
在还没到期下去签约
那就会出问题
(成交前夕,补短期专任约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