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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容:
〈独家〉子看房、母成交 屋主挨告仲介费双边付
记者:林昱孜 摄影:翁士杰 台北报导
房屋买卖没成交,怎么房仲透过法院追讨仲介费,台北市一名甯姓男子,透过东森房屋卖
出位于台北市景华街的住处,并依约给了150万元的介绍费,半年后,竟收到法院寄来的
支付命令,信义房屋竟也要索取仲介费用,后来才发现,原本透过信义房屋介绍而毁约的
王姓买家,竟跟后来成交者是母子关系,因此信义房屋认为,最先签线的是自己,屋主依
约还是得支付仲介费。
投诉人甯先生:“信义房屋要跟我要140万的仲介费,我觉得很冤枉。”
怎么也想不到,卖个房子,竟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信义房屋,要跟他要的是100多万的
仲介费,去年8月,甯先生决定要卖出,位在台北市景华街的7楼住处,消息一出,各家房
仲找上门。
来看房子的一个接一个,由信义房屋牵线的王姓男子,决定买下,最后却突然违约,屋主
也因此收了10万元的订金,2、3天后东森仲介带着王姓女子前来看屋,两人最后以2850万
元成交,仲介也依约收了150万元的介绍费,但其实前来看屋的两人,是母子关系,最后
房子还登记在儿子名下,信义房屋事后发现,最后成交的是,原客户的二等亲,因此向法
院申请要讨回仲介费。
投诉人甯先生:“你看房子我怎么晓得,谁是你的二等亲、三等亲,连来看房的人,我都
不认得了。”
律师王志超:“东森房屋在带看的时候,有特别跟委托人强调,这可能是你之前信义房屋
,所带看的客户的儿子或亲属,有可以证明这个状况,信义房屋才有可能要求到仲介费用
。”
其实这条规定,每家仲介公司合约,都会载明,只是为了避免屋主和仲介带来的客人,私
下成交,信义房屋对此尚未回应,买卖房屋,还是得先看清楚合约内容,因为不管结果如
何,过程中操劳的心神,就够让人折磨。
3.心得或感想: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