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卖车位给同社区的买方
买方已找来代书并有洽谈过
因为车位没有独立权状
房屋权状有注明含车位编号42,权利范围xxxxxxx
所以代书调出我家楼下住户的誊本(我家跟他家的坪数都一样),而他们家没买车位
跟我家的面积来做比对
计算出我必须要缴约16万的土地增值税!!
这也太贵了吧
后来我自己想要知道实际要缴的确切金额
所以我亲自跑了一趟地政事务所
结果我后来得到的答案是有可能不用缴土地增值税!!
因为地政的人说他们从权状来看确实查不到我的车位到底土地持分是多少
他们有帮我调出当年这栋房子的建案,里面也确实没有登记车位的土地持分。
最后地政的审查人员给我的结论是车位的土地持分就看我们买卖双方自己决定要不要。
真的可以这样吗?
站在我的立场来讲,我当然不要阿,这样我可以省下土地增值税阿
总之搞得我都迷糊了,我只想了解,这种情况下我真的可以省下这笔税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