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屋主反悔不卖 朱木炎告赢确定

楼主: idleidle (格物致知 温故知新)   2012-12-01 22:42:35
文中有提到
买卖契约未经合法解除
原屋主就是不想赔钱拉,订金140万
应该是返还280万(内含原订金)
不知道房仲业服务费收走了没?@@
※ 引述《phonex (一生悬命)》之铭言:
: 请问一下大家, 这个案例
: 法官判定屋主必须交屋,
: 不能以赔订金的方式违约
: 再转卖给出价更高的买家
: 这是通则吗? 还是只有这个法官这样判?
: ※ 引述《DarnellXin (房地产才是良方)》之铭言:
: : 1.来源连结:
: : 下订金后,后悔卖太便宜,迟迟不肯交屋。朱木炎因而提告,请求屋主办理房屋
: : 所有权移转登记。
: :  张姓屋主抗辩,当初房仲业者恶意欺瞒他,害他误以为当地市场行情价约
: : 1400万元,才会答应出售,但事后才发现,价差高达 700万元,所以才寄出存证
: : 信函表明解除买卖契约,拒绝交屋。
: : 法院一、二审理认为,当初买卖契约价金是双方同意后才签下,且买卖契约
: : 未经合法解除,屋主必须履行契约,判决朱木炎胜诉,朱木炎只要再付剩余1260
: : 万元尾款,屋主就必须移转房屋所有权。最高法院驳回屋主上诉,全案确定。
: : 1011003
: : 3.心得或感想:
: : 还是有好房仲的呀!这次是对买方而言,以后买房要找这种的,卖房的话更要找
: : 这种的,比较符合乡民的期待,但不要卖我家的就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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