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房子透过仲介在昨天成交了
今天仲介跟我讲买方后悔了想解约
看能不能指没收当初的斡旋金五万块就好
后悔的原因是今天问神明 神明说不适合他们住
请问一下
如果依这样的情况
通常如果解约了要怎么赔偿呢
如果指没收五万~那签约的意义何在??
因为应该不是转订的阶段了吧??
通常要赔多少呢??
是否能叫他们依然需在三天内会第一期款到履保里面呢
备注:成交金额大约1200万左右,朋友也因为昨天确定卖出
所以紧急订了台中的房子了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1-01-27 21:56:00狠心旧照合约走,当好人就没收斡旋,当佛就别跟他算了
作者:
fategg (nothinG)
2011-01-27 21:57:00你看看神明说不适合这条件有没有在契约里面阿
作者:
pk0943 (.)
2011-01-27 22:01:00就是照着合约走阿,看合约怎么规定即可
作者:
bouwu (羽化成蝶的毛虫,展翅)
2011-01-27 22:14:00第一期款还没进去~那应该就是只有没收斡旋转订的部份吧
作者: mochayen (mocha) 2011-01-27 22:51:00
就按合约走...对方可以买下在卖出...未必要自住..
作者: mochayen (mocha) 2011-01-27 22:53:00
仲介应该有代书...交由仲介处理即可...你朋友无须烦恼
作者:
mrdi (迪泡)
2011-01-27 22:55:00没收签约金~没签约就只能没有订金
作者:
iamjust (yeah)
2011-01-27 22:59:00如果买方硬不买,法院会强制他买下吗?又如只没收他的签约金,那房仲可以分到什么吗?
作者:
lexar (hot n' cold)
2011-01-27 23:33:00买方房仲的服务费还是要出
作者:
bouwu (羽化成蝶的毛虫,展翅)
2011-01-28 00:25:00基本上服务费就会一定收。因为交易成功,只是因为某些不能履行,所以才没收他的订金(也是斡旋转订)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1-01-28 01:25:00签约没有 付了多少钱
签约的意义不就是可以没收订金吗? 没签约连没收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