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说不还不够/都更怎拒绝 民众雾煞煞

楼主: Omara (奥玛)   2012-11-14 16:58:15
: 哪一个判决说违法取得同意可以有效的?
: 要不要我帮您查一下啊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诉字第667号
: 判决明明说的就是计算同意比例之分母问题
: 什么时候变成违法的手段取得同意
: 现在的乡民都是习惯自己捏造证据的吗?

: 更新条例第29条第3 项,该办法系为规范权利变换计画应表
: 明之事项及权利变换实施程序,并非用于规范都市更新实施
: 者报请政府机关核定事业计画之拟定程序),被告据以主张
: 所有权人数依土地登记誊本上之登记名义人“蔡九母”1 人
: ,作为列计基准,殊无可取。从而原处分以死亡者蔡九母1
: 人为所有权人,列入计算同意比例之人数于法有违,系争更
: 新案同意者8 人,未达都市更新条例第22条第1 项规定之比
: 例,故原处分违法。
噢,我的错,my bad
至于判决最后一句,还有结果到底如何
我想应该就如同我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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