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前屋主的来信..要管委会押金

楼主: Tz (大凹)   2012-09-28 14:58:25
今天我收到前屋主的来信..
说是当初买房子(新屋)的时候有付给管委会成立管委会的一笔押金
请问一下 这一笔押金退还的话
我是要还给前屋主 还是 这一笔钱也随着我买下屋子后就归属于我...
不知道法律上应该怎么算...
感谢!!
作者: cka   2012-09-28 15:16:00
属于你了 那是房子的一部分
作者: gogin (爱查实价登录的勾勾)   2012-09-28 15:27:00
属于你的 不用理他啊
作者: landagent (帅过头)   2012-09-28 15:31:00
那不是押金,那是成立基金,由建商跟我拿,我卖了之后,就送人了。以后就不再提了
作者: landagent (帅过头)   2012-09-28 15:32:00
比较烦的是,之前瓦期公司退押金,要找前屋的名字去领
作者: kai761   2012-09-28 22:22:00
那叫做"公共基金"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9条:区分所有权人对于公共基金之权利应随区分所有权之移转而移转..。
楼主: Tz (大凹)   2012-09-29 00:57:00
感谢以上各位..小弟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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