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oocow (void)
2012-09-17 15:19:12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17/today-e22.htm
记者林美芬/台北报导
都更条例修法引发后续效应,市场人士透露,在都更条例修法拉高门槛后,已有投资客转
向购买旧公寓或畸零地,准备当“钉子户”、“意见户”,反而可卖到更高价格,甚至有
建商也这样做,形成“建商自残玩都更”的惨烈局面。
文林苑事件造成都更条例修法,修法方向偏向私权保护,建商大喊不玩都更了,但传出有
建商私下从原本实施者的角色逆转,成为都更户、且是“意见户”,积极买进转手出来的
旧公寓、畸零地,企图获得更多的都更利益分配。
市场人士分析,从文林苑事件来看,不论王家与实施者乐扬建设间的纠葛如何,但这群建
商或投资客看到的机会是,王家基地在整个都更范围内是属“里地”,即不临建筑线,过
去这是土地条件中“最坏的条件 ”,如今成了“最好的筹码”,除非土地微型重划或是
准开天窗式的都更兴建,否则,可卡死一个都更案。
事实上,从开发商角度来看,若是都更户有意见,能用钱解决最好,与其纠葛不清、延宕
时程,不如花钱解决,工程得继续,减少风险。
正因如此,有些本身就是懂法令及都更的建商或投资客,干脆自己跳下来做意见户,形成
专业对专业,互相卡死的自残局面,这让有心推动都更的业者急得跳脚,认为赚钱不厚道
,但法令及作法如此,也只能徒呼奈何。
市场盛传,这些懂法令且钱多的新型意见户投资客,就有些是属于富豪级人士,有足够的
钱来卡死都更案。
但被卡住的建商也是不甘受气,同样拿钱反制出气,例如依照都更条例,建商必须留下最
小开发单元约38.72坪土地给这个“意见户”,以作为这意见户未来要自行都更开发时,
有足够的基地规模,但一旦气上来了,有的建商也反制,在都更过程中,刻意留下一小块
地,不开发,卡死这意见户的土地, 这意见户除非找建商合作开发,否则一样一辈子不
能开发,形成僵尸土地。
作者:
adifdtd (请加油~)
2012-09-17 15:39:00这篇文章看得好悲哀
作者:
decay (芽虫)
2012-09-17 15:55:00很多建商插旗, 摆明这区块是我的肥肉, 让其它建商进不来
作者:
decay (芽虫)
2012-09-17 15:56:00乖乖的住户才是最可怜的~
作者:
cka 2012-09-17 17:27:00就林森北那间啊 活该
楼主:
moocow (void)
2012-09-17 18:16:00楼上 这边说的不是卡在角落的 这边在说卡在"中间的"
作者:
kai761 2012-09-17 18:41:00都更就是大吃小强吃弱的游戏,越热闹越好看
作者: fireleon (人生阿!!) 2012-09-18 12:46:00
我觉得是记者说错了,留下的是最小建筑面积 而非都更单元
作者: fireleon (人生阿!!) 2012-09-18 12:47:00
留下不足最小建筑面积,迫使不同意户若要改建必须要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