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车位二工转大公??

楼主: jerry3235 (风的影子)   2012-08-31 07:51:52
※ 引述《kerorov8 (keroro)》之铭言:
: 一个很蠢的问题
: 建商通常在1楼或B1的停车位列为公设
: 假设面积有200坪
: 大约15个车位
: 一个车位卖110万
: 110*15=1650万
: 但若摊成大公(假设一坪单价30万)
: 200坪*30万=6000万
: 这两个价格差很多耶
: 车位一般含车公大概12~14坪好了
: 14坪*15=210坪
: 其实面积都差不多
: 卖车位反而不赚
: 就算卖到300万一个车位*15=4500万
: 还是小于6000万
: 可是车位改公设又是二工
: 有风险
: 民众为何会同意建商把车位换成大公
: 买车位比较划算阿
: 当然有公共设施活动空间也不错
: 有没有人遇过消费者问这样的问题过啊~
仔细了解后,发现停车位相关的问题真复杂阿!!
我的推论如下,非专业人士,有错请大力纠正。
先转录
内政部营建署住宅e化网,对停车位的说明
http://ehi.cpami.gov.tw/(S(zwcia5ziwl3gm255f4wkdt55))
/Net/Wiki/%e5%81%9c%e8%bb%8a%e4%bd%8d%e8%b2%b7%e8%b3%
a3%e6%b3%a8%e6%84%8f%e4%ba%8b%e9%a0%85.ashx
孙长丰文章
http://tw.myblog.yahoo.com/wei12327/article?mid=1099&sc=1
一个建案有多少停车位有法定规范
参考建筑技术规则第2章第14节
http://w3.cpami.gov.tw/law/law/lawe-2/b-rule.htm
楼地板面积超过500平方米,每150平方米增设1个车位
即超过151.25坪,每45.375坪要增设一个车位。
举例:某建案,共76户,平均每户实内25坪,则该建案至少要配置39个
"法定车位"
只按照法规标准其实很多住户是配不到车位的。
别怕!建商懂消费者的心,多数会希望在预算内能够买房+车位,
所以在设计规划上为了让房子好卖,通常会在法定车位数量以外,
再增加
"增设停车位" !!
来满足住户需求,
建商会评估建案所属区域的停车难易度来决定要增设几个车位。
有去过案场的就知道,停车位是用加购的,消费者只在乎车位的位置是否
离电梯口近,或是好不好停车而已,没人去注意属性是法定或增设车位
但是建商会希望宣称本建案"公设比"是28~30%、或越低越好,
市场接受度才高(豪宅型产品例外),因为
消费者普遍认为时下社区型新建案公设比在30%以内是合理的,
也愿意接受这些公设等同室内坪价值的观念。
所以建商在设计一般常用的公设之余,
会偷偷的把一些"增设停车位"给列入大公里(这点是我猜的),
就如同原PO所说的道理一样,以建商角度来看当然是卖公设比车位好赚啦
(在北市一个6坪的车位卖200万,若算成公设每坪50万行情值300万!)
反正公设比尽量别超过30%就好。
假设我是建商,希望在推案的时候让9成的预售屋主都能买到车位,
那我会这样设计:
法定车位39各(列大公)+增设车位8各(列大公,为赚足大公30%)+增设车位22各(列小公)
共计69各
不料完销后,总计购买车位的屋主只有7成,所以多出来15个车位,
这时候就要看多的是哪种车位,会有不同处理结果:
1.多的是,法定车位,就移交给管委会,看是要出租或是改成停车场管理室之类的。
2.多的是,列大公的增设车位,同上处理
3.多的是,列小公的增设车位,那所有权仍属建商。
所以原PO说的
当建商提出要把车位二工成别的空间使用时,其实那些"车位"本来就是
大公拉,改不改对住户来讲只是,
多些出租车位或是多个XX使用空间的二选一而已,
所以也不太会有住户反对将法定车位二工成有用的公设这种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军宅,有买过军宅的人就知道车位一律列入大公。
但是消费者有个习惯,在计算房屋公设比时
一定都是先扣除车位坪数来算,
所以仲介在推销军宅产品的时候,在解释公设比时会很尴尬
我举个军宅实例:
按照权状的"公设比"看是38%无误,可是扣掉车位后再计算变成21%。
那到底公设比是21还是38%咧,请自行斟酌吧。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8-31 10:09:00
不是这样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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