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赶恶邻 厝边齐来开会投票

楼主: Emacs (打马小虾兵)   2012-07-08 16:24:12
【联合报╱记者吕开瑞/桃园县报导】
2012.07.08 02:41 am
恶邻太超过、成了社区公敌,如何赶走他?法官指出,只要社区住户联手、意见一致,就
有机会赶走“坏厝边”。
桃园地院庭长徐培元指出,强制迁离是针对个人“不及于亲人”,判决确定后如果还是不
搬,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有亲人同住、房子又是自己的,只要“闹事的”迁走即可,
亲人不必搬。
如果恶邻是独居,即使判决强制迁离,房屋所有权还是他的,只是“不准他住在社区”,
他可以出售、出租、给亲人住或放著变空屋。
生活琐事可能造成邻居的困扰,如在公有地盖违建、在家中堆危险物品、把楼梯间当资源
回收场、堆厨余等,如果是经常性、习惯性,闹到社区不得安宁、妨害公共卫生,甚至危
及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时,都可能面临被“赶出去”的处境。
徐培元指出,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有对付“恶邻”条款,对于违反社区规约情节重大者,赋
予住户将恶邻居扫地出门的权利,恶邻经管委会规劝,三个月后仍未改善,可由社区住户
连署召开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只要三分之二出席(社区规约可自订二分之一)、四分之三
(社区可自订三分之二)住户同意,管委会就可依决议,向法院诉请强制迁离。
区分所有权人
何谓“区分所有权人”?简单说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因为社区大楼有上百、数百住户
,土地是大家共同持分,拥有建筑物所有权(房屋登记在谁名下)的,就是公寓大厦管理
条例中所谓的区分所有权人。(记者吕开瑞)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210674.shtml#ixzz2019DoxQO
以后有恶邻居,可以用法律叫他滚了。
尤其是家里有神坛、有跳阵头的小混混。
作者: Lazi (Under The Bridge)   2012-07-08 16:38:00
赶快投一投让文林苑被强制执行阿xD 他们邻居好可怜
作者: bryon (松、竹、梅)   2012-07-08 16:40:00
同社区的管委会利用制度才能这样搞.人家独栋的可能很难
作者: fategg (nothinG)   2012-07-08 17:48:00
恶爸爸强制搬迁难道就不能"偶尔"回家照顾孩子跟老父母??
作者: fategg (nothinG)   2012-07-08 17:49:00
这种漏洞一堆的就不用拿出来提了 没意义
作者: scott2009 (红土芽庄单品香)   2012-07-08 17:51:00
迟早跟履行夫妻同居义务一样,强制执行也无效。反而弄到自己房价跌到崩盘,有无可能看官继续看下去。
作者: nowend (nowend)   2012-07-08 18:38:00
讲这种几乎难以实践的法条...唉
作者: landagent (帅过头)   2012-07-08 18:46:00
有法等于没法,有法好过没法。看看就好了。我会自已搬家
作者: kinggod (不可以在打B了...)   2012-07-08 20:27:00
你活在台湾吗?? 连管理费不缴都很头大了 恶邻??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2-07-09 01:14:00
什么时候连居住权都要被剥夺了?
作者: patrick13 (只是个无用的大叔)   2012-07-09 13:02:00
这很难执行吧,我朋友他在汐止的房子,楼上搬来户问题
作者: patrick13 (只是个无用的大叔)   2012-07-09 13:03:00
人家,儿子有躁郁症(该人家宣称),24小时制造噪音,
作者: patrick13 (只是个无用的大叔)   2012-07-09 13:04:00
怎么反应,劝导都没用,搞得左邻右舍楼上楼下全部搬走、房客退租,我朋友也都去住女友家,不回家了,一户人家搞走好多人,但大家都拿他们没办法
作者: hcbd   2012-07-09 15:00:00
楼上的情况算不算嫌恶设施,不小心买到他们隔壁会很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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