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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3日电)内政部研拟修法,未来房仲营业员除须接受特定时数的
专业训练,也须通过测验,才能取得证照,避免知识不足的房仲员造成消费纠纷,影响民
众购屋权益。
内政部研拟修正“不动产经纪营业员专业训练机构团体认可办法”,明定不动产经济业
营业员“合格”的定义,修正草案除规定营业员须参加经核可的不动产经纪营业员专业
训练机构、团体专业训练课程,时数达30小时以上,并须经测验合格,领有专业训练证明
书。
内政部地政司副司长王靓琇今天表示,营业员若只上课30小时未经考试就可当营业员,
将不知程度,从事仲介专业知识不足,消费者没保障,易发生消费纠纷。
王靓琇说,地政司将与不动产仲介经纪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等合作,建置不动产经
济业营业员证照测验题库,初步规划测验以100题选择题为主,采资格考方式,60分合格。
她表示,测验目的是保障营业员上完专业训练课程后,有一定的基本常识,目前规划倾
向采电脑测验,不一定会用纸本。
根据地政司统计,截至6月底,全国任职经纪营业员人数超过3万人。
王靓琇指出,营业员取得证照后效期4年,未来新申请执照或换照者,拟须再接受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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汰劣存良 也不一定是坏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