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跟第一建经有签约
哪家就爬文吧
等一下又被拿来做文章就不好了
※ 引述《evangelew (uwe)》之铭言:
: ※ 引述《InHouseBoy (仲~恶名昭彰~介)》之铭言:
: : 标题: Re: [新闻] 台湾空屋数高 恐步西班牙后尘
: : 时间: Thu Jun 21 10:43:13 2012
: : 好了~不要吵网站点阅率广告了
: : 只要告诉我
: : 1.卖方房子过户没拿到钱我们公司按照合约价格赔偿,卖方不用自行诉讼
: : 2.买方买到凶宅,我们保证全额退款
: : 这两点是不是服务?这两点如果是自行买卖,找不到凶手会不会哭哭??
就如同我所说的
卖方要是房子过户到买方名下
但是款项拿不到的时候
我们会按照合约上的成交金额交付卖方
然后由我们出面与买方提起诉讼
卖方不用亲自去告买方
这是保障卖方的部分
: 1.一般来说如果真的恶意隐埋凶宅此事实
: 即便自行买卖不会找不到凶手的
: 还是可以跟卖家进行官司诉讼
你当然可以提告
但是提告不一定找的到人
找不到人就会求偿无门
: 即便有委托仲介买卖
: 有纠纷无法解决时就可以不用打官司?
我先就买方不履行契约这个部分来讲
讲太多越来越花也没意义
: 2.我不知道你是哪间房屋仲介
: 但我没看过合约上会写"买到凶宅就会保证全额退款"
: 这只是广告标语而已
: 而且这会没但书?
: 合约了不起是写
: "买到凶宅赔偿最高至原价购入"
: 这两句若是在合约
: 内容意思差很多吧
: 因为是真的买到凶宅,且买家官司打赢
: 通常也只是赔个原价金的一个比例左右吧
: 保证全额退款???
: 话说应该已经有房仲全额退款的例子吧
: 可以借参考一下吗
不但要全额退款还要给付买方这段时间的利息损失
http://ppt.cc/ImYp
(网志,不喜物入)
我以为凶宅这个重大瑕疵是解约这件事已经众所周知了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