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国华擅卖屋 赔房仲489万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2-06-02 09:30:20
老实说只把专任约划掉,改一般约是没用的
你跟仲介签完,你把他当一般约继续走后面,他上法院告你
你输的机率相当的大
法律上是认条文内容
不是认标题
而且法官不是房地产相关的人
他并不知道一般约跟专任约,的差别在哪
合约内容
有提到.....
屋主不得自售
屋主不得给第2家仲介卖
达底价不能不卖
等等条文
不管你标题是怎样
合约条文有就是有
有就要遵守
要就请他把罚责全部划掉
不然就在特别约定事项上写
本约在未收受订金前,本约特别约定条款如下
本约无任何罚则与违约金
本约内容之所有有关违约金与罚责之事项一率为无效条款
屋主可自售,与交付其他仲介与管道销售,屋主可随时撤回委任销售
,并不需支付任何费用与违约金
请仲介签名
你也签名
不愿意这间就请他滚
这家公司以后不管谁在来也不要给他卖
其实就拒签
要他回去换一般约,不然就不要来
作者: fategg (nothinG)   2012-06-02 10:58:00
这都可以故意带错了 干脆卖家也不小心牵错名 互相一下好了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2-06-02 11:46:00
其实我不太懂为什么会有人签专任约 没半点好处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2-06-02 11:50:00
同时委托不同家 谁能卖掉就把仲介费给谁赚 不是很好吗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2-06-02 11:54:00
尤其现在卖家不肯开低卖 买方不肯买贵 能搓合成交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2-06-02 11:55:00
有其困难度 所以才需要更多仲介的服务阿
作者: mmmbop (wanderlust)   2012-06-02 12:22:00
拿录音笔出来 要他说拿来的合约是一般约 然后告他诈欺
作者: hantang (小噗女孩vs小开男孩)   2012-06-04 14:49:00
要不然仲介很难混啊 体谅一下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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