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的了解
专任约:
- 只能委托一加仲介卖
- 中间不得私下卖出,如卖给朋友,或自己找到的人等
优点:
- 房仲公司一般会说,专任约的话,他们会积极的带客户
来看,价钱比较不会其他公司仲介被破坏掉,或者耍招术,
恶性竞争等
缺点:
- 房仲公司完全掌握你的买卖,例如房仲若觉得屋主想卖很久以求好价钱,
可以头几个月刻意不带人来看屋,直到屋主误以为行情不好,再降低售价,
便可达到快点成交的目的。
一般约:
- 可以委托多家仲介
- 可私下再将房子卖给其他人
优点:
- 可以让不同房仲之间去彼此竞争,以卖方而言,可以选择卖给出高价者
缺底:
- 不同家房仲公司之间,恶质竞争的时有耳闻,如A仲介卖掉,B仲介就去通报违建。
买方原本要透过A仲介买,B仲介就去说可以用更低价格来谈。或者买方透过不同
仲介来试探压低你的价格等。
- 较易造成邻居困扰
一般卖房子,会以何种约,比较好呢? 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