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购屋签约纠纷

楼主: wanttalk (hihihihihi)   2008-03-27 13:11:31
: 日前3月23日家人于仲介介绍下,看上了一处中古屋。
: 家人对于此中古屋甚为满意,于是被仲介说服签下斡旋约。
: 卖方在当日考虑后,立即答应家人的斡旋。
: 次日3月24日仲介即登门说服家人,并签下30万元定金收据和要约书。
: (家人也在当晚交出10万元即期支票,定金收据上其余20万元订于签约当时交于卖方)
: 但在家人仔细探查下,发现此中古屋附近有二起上吊自杀事件,家人有风水上的疑虑,
: 3月25日即通知仲介想取回订金,但仲介坚持审阅条件已有注明在签名后已失效。
: 想请教版上:
: 1.在签下定金收据同时,是否需同时附有契约?
: 2.仲介于看屋时未说明,附近中古屋上吊自杀事件,是否可成为解约之条件?
: (仲介强调卖方未告知此事件,家人也有询问仲介相关问题)
: 3.卖方是否有权没收10万元,甚至是未付清的其余20万元????
: 4.斡旋约的效用是否在要约书签下时,即失效?
我有帮您询问,以下是老投资客的回应,请勿转载与复制
请注意,你说的不是干旋金而是定金,定金的意思是你已买到了。
不能退,双方都已同意价格及条件,定金之效力,
可以查民法的买卖篇,用~~定金之效力~~查询。
太平洋房屋的网站也有定金之效力说明。
1.1.在签下定金收据同时,是否需同时附有契约?
答:不用附件
2.2.仲介于看屋时未说明,附近中古屋上吊自杀事件,是否可成为解约之条件?
(仲介强调卖方未告知此事件,家人也有询问仲介相关问题)
答:不可当成解约的条件。很多屋况说明书,已改变了。
在权状所有的时间之内,不曾发生过非自然死亡。
在主建物或室内面积不曾发生过非自然死亡。
(此条代表非自然死亡之后,只要再转一手给自已人然后就能买卖了,
后一手可以保证权状所有时间之内没有非自然死亡)
(此条不保证公设之非自然死亡。)
3. (仲介强调卖方未告知此事件,家人也有询问仲介相关问题)
答:上了法院,会赢的人是能提出证明的人,举证之所在也就是败诉之所在,
你能举证出,你当时有询问,你就能赢得诉讼。
能证明仲介当时就知道附近的非自然死亡而且又说谎,仲介会有诈欺之诉。
4.卖方是否有权没收10万元,甚至是未付清的其余20万元????
答:买卖不成可归责于买方时,定金没收。含未付清之20万元。
4.斡旋约的效用是否在要约书签下时,即失效?
答:对。两个原则。
一是后约优先于前约。
二是定金代表买卖成交,不是斡旋中。
作者: gothmog (胖过头)   2008-03-27 13:12:00
感谢您的认真回应
作者: gothmog (胖过头)   2008-03-27 13:13:00
感谢您的认真回应感谢您的认真回应感谢您的认真回应感谢您的认真回应感谢您的认真回应感谢您的认真回应感谢您的认真回应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经病)   2008-03-27 13:43:00
这样连推管你是谁也太夸张了吧,要平衡一下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经病)   2008-03-27 13:44:00
提出强烈之说法的一方,必须附带举证之责,举证一方乃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经病)   2008-03-27 13:45:00
败诉之一方。 一点点法律小常识
作者: gothmog (胖过头)   2008-03-27 13:52:00
连推的用意是鼓励板友认真回应 及吸引其他板友进来看如果有板友觉得不妥 我会改进减少推文
作者: gothmog (胖过头)   2008-03-27 13:53:00
之前SEX板的前版主woonwoon就是采用这种做法
作者: AVK (蜜豆奶)   2008-03-27 14:01:00
嗡嗡是赏优文 版大别太在意
作者: okl   2008-03-27 14:04:00
感谢您详实的回应,受益良多,帮你推一下
作者: samisami   2008-03-27 15:09:00
版大别介意, 我也是会看推文数再看文章的人, 谢谢.
作者: changsl   2008-03-27 15:29:00
推~~~ 另外建议一下板大,你这样连推可能会有争议...
作者: changsl   2008-03-27 15:32:00
建议版大直接 m 起来, 这样简单又明了~ 也应该不会有异议
作者: fhorn (龙眠)   2008-03-27 15:39:00
好文推
作者: pikylin (SEM的悲哀)   2008-03-27 16:39:00
这种文不推 你要推什么文.. 不懂dogbydog嘘什么
作者: moonshade (一只欧拉猫)   2008-03-27 17:37:00
嘘什么鬼.. 没听过法律有定义“强烈之说法”这种名词
作者: moonshade (一只欧拉猫)   2008-03-27 17:38:00
某教授的名言是说“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跟一方
作者: moonshade (一只欧拉猫)   2008-03-27 17:39:00
略有不同。
作者: ceosa (宁静之美)   2008-03-27 18:15:00
帮忙推~
作者: jaguars33 (要改变的太多了 就变天吧)   2008-03-27 20:40:00
常拜读w大的文章 推一个
作者: ouchman (OUCH!)   2008-03-27 21:54:00
赞!看到w大的好文一定要推的啦~
作者: mayinwish (如燕盘旋而来的思念)   2008-03-27 23:26:00
好文一定要推
作者: mova   2008-03-28 08:57:00
好文! 谢谢W大
作者: yukman   2008-03-28 12:15:00
推一下.........不过我也不喜欢连推...
作者: hreng (暑假)   2008-03-28 12:44:00
推好文,也推版主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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