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观点] 代议政治跟不上时代

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24-01-21 00:10:22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铭言:
: 这个主张,是泛指台湾所有行业还是仅限某些特定行业? 然后还是那基本要求,
: 证据呢?
台湾属于高度 PDI国家是基本常识
而且这个已经是广泛运用的东西
再者他是指社会不是特指某个行业
: 同样,上面这条条文,和你主张我国法律责任重罚雇员而轻罚雇主何关?
: 麻烦进一步阐述以厘清你的主张。
所以为什么会有刑228的内容?也就是在这个高度PDI社会背景下
上级对于下级有相当的指挥权利不仅限于工作范围
因此才会有刑228和232的内容
: : 换言之只要下属因执行职务出问题上司就要负担全部法律责任且加重
: 扯半天,老兄你举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 -_-
: 第一、没有因为行为人是雇主还是雇员的身分不同而区别对待。
: 第二、那也不是你所谓的连带责任。即使是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是共同责任
: 。
没有啊其实我是在讲刑29和275
实例是雇主要求砂石车驾驶超载和超速致人于死,为何雇主未被判刑?
同此实例高雄气爆为何是第一线遭判刑而非后面的董事长也被判刑呢?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4-01-21 01:38:00
基本常识咧。这么基本的话,应该超容易举证的啊权力距离指数表示一个数据。你号称是常识,那相关统计数据应该很好找,麻烦列出来支持你的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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