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为何财产投票制被历史淘汰?

楼主: saltlake (SaltLake)   2023-08-06 11:38:58
※ 引述《mshuang (竹碳乌龙)》之铭言:
: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铭言:
: : 所以?
: : “你的”选举权制度“采取哪一个”判定有钱的方式?
: : “你挑的那个”判定方式,是如何得到“没有最有钱的人”这个判定?
: 以你的问题就很明白你其实并没有理解或了解这个制度如何存在和运作
: 以目前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税收,以全年所缴纳的税收达一定程度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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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被纳入所谓的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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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了。
你的问题从以前到现在就一直是: 没有把你的论点和限制定义清楚
本次讨论,你的原始主张是︰“钱力等同于判断力”
但是单就“怎样才算有钱”,你的文章最初并没有定义清楚,而被一些
网友质疑像是︰只算现金还是其他动产不动产都算进来等等。
然后“你直到现在才写说要靠缴税额”。你之前的文章写了吗? 没有。
但即便是算税收,你有没有想过,“哪一种收税制度或至少收税理论”?
以美国为例,每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都可能不同咧。
: 比如前面讲的全台五成土地都归我,那铁定要缴税了
: 你会问偷漏的怎么办?那就是不得参与选举和被选举,我合理缴税上台宣布法律
: 偷漏税唯一死刑家产充公你也没有任何资格反对
: 那外国人呢?以本国自然人公民为限制
很好,上面可以看出你的进步,会在别人质疑你的主张之前,先把一些可能的
疑义写清楚。
: : 所以? “有人看到他的潜力”? 那个人“凭什么规则”去看到他的
: : 潜力? 那个人是凭你现在在这边提出的“潜力等同钱力”的规则吗?
: : 当你引用史实想支持“你提出的规则”时,请先搞清楚,那个史实
: : 是在运用你的规则的状况下达到的吗?
: : 最后,麻烦你专心“和你自己辩论”。今天是你提出上面所谓越有钱
: : 的人判断力越高的理论。“是你要去完备他”。别人对你的理论提出任
: : 何质疑的时候,麻烦你别见树不见林地只针对别人的质疑去反驳或者说
: : 提出解答。麻烦搞清楚,你提出的解答的目的是要能回去完备你的理论。
: 所以我还是强调你没有去看过或是理解过这个内容,否则你不会问这个问题
: 财产制民主主要是一种资本主义下的菁英民主制度,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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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写。
某前面某篇文章已经写过了,单就民主制度一词,“哪种民主制度”?
中华民国宪法规定那种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新加坡或非洲某国的?
: 而依照过去的做法或者现行的做法,就是"中华民国总统府顾问",日本过去的作法
: 就是敕任议员,所以不需要我完备而是已经有可以直接抄
不好意思,这些你最初与后来自己补充的文章都没提到,谁晓得你要用哪种?
何况就算用现行法,你拿总统府顾问和民选首长与代表(立委和议员)相提并论?
麻烦你去查清楚总统府顾问的权限有哪些再说嘴。
立法委员可以在立法院对中央政府官员质询的时候咆啸,总统府顾问呢?
: 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贡献者,可经由总统提名,不受财产之限制参选特任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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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领域? 哪些个领域?
突出贡献? 怎样判定突出?
麻烦别丢一堆“看起来很炫”,但是“你没有清楚定义”的名词。
下面那些,麻烦你自己想想,推行的理论基础在哪里?
: 又自认有突出贡献者,可以提交足够的保证金,参选特任议员。
: 特任议员席次与普通议员互不相关。
: 特任议员席次有一定限制。
: 政党不得参与或推荐特任议员。
: 特任议员不受选区限制。
: 参选特任议员未获得足够选票者没收保证金。
: 我前面的东西是在告诉你,只要你花费一点点的时间就可以了解到,什么是财产制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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