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为何财产投票制被历史淘汰?

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23-08-05 23:31:02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铭言:
: 所以?
: “你的”选举权制度“采取哪一个”判定有钱的方式?
: “你挑的那个”判定方式,是如何得到“没有最有钱的人”这个判定?
以你的问题就很明白你其实并没有理解或了解这个制度如何存在和运作
以目前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税收,以全年所缴纳的税收达一定程度者,就
会被纳入所谓的有钱人
比如前面讲的全台五成土地都归我,那铁定要缴税了
你会问偷漏的怎么办?那就是不得参与选举和被选举,我合理缴税上台宣布法律
偷漏税唯一死刑家产充公你也没有任何资格反对
那外国人呢?以本国自然人公民为限制
: 所以? “有人看到他的潜力”? 那个人“凭什么规则”去看到他的
: 潜力? 那个人是凭你现在在这边提出的“潜力等同钱力”的规则吗?
: 当你引用史实想支持“你提出的规则”时,请先搞清楚,那个史实
: 是在运用你的规则的状况下达到的吗?
: 最后,麻烦你专心“和你自己辩论”。今天是你提出上面所谓越有钱
: 的人判断力越高的理论。“是你要去完备他”。别人对你的理论提出任
: 何质疑的时候,麻烦你别见树不见林地只针对别人的质疑去反驳或者说
: 提出解答。麻烦搞清楚,你提出的解答的目的是要能回去完备你的理论。
所以我还是强调你没有去看过或是理解过这个内容,否则你不会问这个问题
财产制民主主要是一种资本主义下的菁英民主制度,懂了吗?
而依照过去的做法或者现行的做法,就是"中华民国总统府顾问",日本过去的作法
就是敕任议员,所以不需要我完备而是已经有可以直接抄
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贡献者,可经由总统提名,不受财产之限制参选特任议员。
又自认有突出贡献者,可以提交足够的保证金,参选特任议员。
特任议员席次与普通议员互不相关。
特任议员席次有一定限制。
政党不得参与或推荐特任议员。
特任议员不受选区限制。
参选特任议员未获得足够选票者没收保证金。
我前面的东西是在告诉你,只要你花费一点点的时间就可以了解到,什么是财产制民主
作者: cht12341234 (55688)   2023-08-05 23:44:00
感觉直接买官比较简单暴力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23-08-06 02:07:00
你这篇拿去给法律系的看铁定被喷到歪头。这篇文章显然是完全没有法治观念的人才写得出来
作者: Hod   2023-08-06 11:07:00
楼上不如宣布法律系以外不得讨论法律?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23-08-06 13:40:00
他这篇不会被喷到歪头 我甚至还能找出实例帮他补充当然我这里就是看热闹的 我不加入 www也不出道
作者: ZMittermeyer (我不是善良老百姓)   2023-08-06 13:51:00
台湾的法律系又不是什么厉害的群体 文明水准很低世界真正的万国公法是习惯法系 也就是英美法系基本框架是不成文法系的文明统治成文法系的文明成文法系知识份子的特点 就是当现实与法律理论不一样的时候 知识份子倾向修改自己对现实的认知 以符合云端的法律理论 aka神经病台湾的成文法系 在世界的成文法国家里 又是水准偏低的那种 逻辑不自洽的地方很多 整个系统充满冲突有倒是:自然法有如地心引力 不管你相不相信地心引力的存在 违反物理定律盖出来的房子都会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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