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南京玄奘寺日军战犯牌位找到祸首 供奉者

楼主: saltlake (SaltLake)   2022-07-30 06:02:55
※ 引述《ppt123 (xp)》之铭言:
: ※ 引述《HarunoYukino ()》之铭言:
: : 13年前的新闻
: : 综合外电报导】日军侵华期间,有日本报章刊登2名日军官进行斗快将1百名中国人斩首竞
: : 赛的报导。
: : 前年,该两名军官后代向相关报章提出诉讼,指当年报导是作假,使得两个家庭名誉受损
: : ,要求赔偿。东京地方法院昨驳回原告诉讼,指无法证明报导是虚构,这项裁决让日军战
: : 争侵略史的批评者获得少见的司法胜利。
: : 1937年,南京大屠杀发生前,《东京日日新闻》(现为《每日新闻》)刊登日军官野田毅
: : 和向井敏明进行“百人斩”比赛的报导,旨在激励士气;两名军官的后代,前年向《每日
: : 新闻》和71年报导过“百人斩”的《朝日新闻》,及在著作中提及百人斩的记者本多胜一
: : 等提出诉讼,索偿3600万日币,约1052万台币。
: : 东京法院法官土肥章大驳回此案,他指,“虽然不能否定报导可能有虚假和夸张成分,但
: : 也不能说那是记者毫无事实根据的创作”,因为“两名军官事后承认进行‘百人斩’比赛
: : 。”
: 我多写几个字,就阐述得更清楚。
: 法官认为被告所写的内容“也不能说完全没这回事”。
: 我把整个诉讼脉络讲一下。
: 两名百人斩传闻当事人的家属多年以后打民事官司,要被告(媒体、撰稿记者)赔偿家属
: 的名誉损失、登报道歉等等。原告主张的请求权基础大概是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
: 但是媒体与撰稿记者是否符合民法规定的损害赔偿的全部法定要件?裁判上要考量的因素
^^^^^^^^^^^^^^^^^^^^^ ^^^^^^^^^^^^^^
: 不是该事件到底有无砍到百人的“真相”一个角度而言,还要看媒体与撰稿记者是否符合
^^^^^^^^^^^^^^^^^^^^^^^^^^^^^^^^^^^^^^^^^^^^^^^^^^^^^^^^^^^^^^^^^^^^^^^^^^^
: 全部该赔偿的其他法定要件,才能判原告胜诉。否则,就算原告家属当年在南京真的没有
^^^^^^^^^^^^^^^^^^^^^^^^^^^^^^^^^^^^^^^^
: 砍到百名平民,撰稿记者写原告的家属当年在南京“砍了百名平民”也不会败诉。
: 这就是看司法判决的结果,在运用到判断历史的时候要小心区别的地方。
《民法》第 184 条第 1 项规定:
“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
故意以背于善良风俗之方法,加损害于他人者亦同。
《民法》第 195 条第 1 项规定: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体、健康、名誉、自由、信用、隐私、贞操,
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节重大者,被害人虽非财产上之损害,
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其名誉被侵害者,并得请求回复名誉之适当处分。
依照我国民法规定,上面的日本案子确实是属于民事法当中的侵权行为损害赔偿。
求偿依据是第 184 条第 1 项前段的不法侵害他人权利。至于赔偿方式的具体规定
则在于第 195 条第 1 项关于名誉(权利)的部分。
上面 ppt123 所述,原告能否胜诉,除了要证明“事实真相”以外,还要证明
其他所有的法律要件,比方说故意或过失等等,才能成功让法官判被告赔偿。
但是,上面与本版本讨论串目前探讨的焦点关系不大,因为本讨论串焦点在追
究“事实真相”。这一点,在 HarunoYukino 所引的判决文当中,我们本来就只
需要关注其中法官所表达的这部分:
法官认为被告所写的内容“也不能说完全没这回事”
所以说,在判决当中,就法官而言,对于本讨论串关注的“事实真相”,法官自己
表达是倾向于相信的。至于赔偿案成立否的其他要件,与本讨论串无关。
虽然上面列的只是我国现行的侵权法条文,但是足以显示盛行各国的一般侵权行
为的法律要件。
一定要较真的网友,以下是网搜得到的日本现行相关侵权法条文中译版。
第七百零九条[侵权行为的要件]
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权利或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的人,对于因此发生的损害负赔偿责任
第七百二十三条[名誉毁损]
对毁损他人名誉者,法院因受害人请求,可以命令代损害赔偿或与损害赔偿一起实行恢复
名誉的适当处分。
从上面条文也可理解,确实侵权行为损害赔偿的要件不仅只“事实真相”,还有
其他诸如故意或过失的要件。所以? 这样影响到上面 H 网友所引的法官意见关于
法官对本案“事实真相”的解读吗? 显然没有。
作者: gemboy (沉默的双子小孩)   2022-07-30 07:45:00
民法184很常用 估狗就有简易说明民法184的构成要件要了解更深入请洽全台各地大东海 志光国考补习班
作者: want150 (张氏的大号令)   2022-07-30 08:19:00
打广告吗…
作者: TED781120 (苍夜歌)   2022-07-30 08:39:00
依据诉讼记录,法官的判决理由有:“记者是从当事人嘴里得知”、“依据当事人(野田)留下纪录,他确实与记者有过谈话”、“当事人(野田)自己在鹿儿岛不断吹嘘自己的百人斩事蹟,应当视为当事人起码当时承认有此事”,故此事并非记者编造故事,即使实际上没有百人斩竞赛也不是记者的责任。又,实际上调查证言,杀害平民及战俘的情形确实存在(还是野田),不能因为数字上可能存在夸大就认定没有,综合以上理由,最终驳回原告上诉。
作者: gemboy (沉默的双子小孩)   2022-07-30 09:28:00
之前强尼在英国告输媒体 媒体也是问安柏然后报导虽然今年在美国的世纪大审判安柏遭到看破
作者: TED781120 (苍夜歌)   2022-07-30 09:55:00
的确理由上类似强尼在英国的诉讼。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