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中学课本的国体分类法有明显瑕疵吗?

楼主: A6 (短ID真好)   2021-07-20 22:39:15
※ 引述《sdhws (sdhws)》之铭言:
: 为了能够厘清历史上乃至现存至今国家的型态
: 我还是想问这个问题,虽然之前发过问版,但未能解答我的问题
: 中学课本有教国体和政体的观念
: 国体分成君主国(monarchy)和共和国(republic)
: 前者国家元首为君主,后者为否,鉴别要点为是否明订国家元首为世袭
: 如北韩及叙利亚虽然实务上存在父死子继,但在法规上是透过选举产生
没这么复杂阿
因为很多"古代"体制 其实是后来人去划分的
你前一篇说的 是否复辟的问题
就要看你先如何去定义 君权和复辟这件事情
实际上你自己在最后面回答我推文的部分
不都已经差不多回答了 活着的国家是否是君主制是以自认为主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因为每派学者的标准都不太一样
因为很多体制已经大改动的关系
评价现代的国家一般都只是用专制和民主下去评价
你想用古代的标准讨论现代 也可以
例如你说有国王就是君主制 那就看有没有国王阿
或者是说有没有实权 或者是指定继承的方式 算君主制
但是要把标准先订好再下去看阿.....
你把现代国家 和古代国家 跑个meta去做相似度 搞不好还能发个文章哩....
: 所以是共和国体
: 政体分专制和民主
: 前者是统治权集中在一个人或少数人,所以不论是个人独裁还是寡头制及贵族制皆属之
: 后者指统治这在多数人手中
: 国体和政体结合起来可分成"君主专制","君主立宪","独裁共和","民主共和"四类
: 君主专制(Absolute monarchy)和君主立宪(Constitutional monarchy)都属于君主制(mon
: archy)国体
: 独裁共和和民主共和都属于共和制(republic)国体
: 但是用这种分类法套用在历史及现存的国家时,却存在一些问题
: 第一,国体用世袭与否来区分有明显问题
: 因为梵蒂冈及安道尔固然是君主国体,却不采用世袭,而是透过选举及指派产生元首
: 且候选人本身亦非世袭
: 另外,马来西亚的最高元首候选人虽是世袭地方君主
: 但是最高元首本身是透过五年一次内部选举轮替,而不同的地方君主之间非亲缘关系
: 所以不能将马来最高元首交接的过程视为世袭
: 第二,课本说"君主立宪制"是民主政体
: 但这样很明显忽略了"二元君主立宪制"(Semi-constitutional monarchy)
: 这类国家虽然实施君主立宪,但君主仍保有一定的统治权
: 这样一来,即便是君主立宪,也不代表是民主政体,如约旦王国
: 以上,是否表示中学课本教的分类法存在明显瑕疵?
: 增强历史点,如果用这套分类法,历史上许多国家也是不适用
: 如波兰立陶宛王国的君主非世袭,且无规定候选人必须来自特定家族,但同样属于君主国体
: 另外1920~1946的匈牙利王国直接闲置了君主位置,始终都由摄政领导国家
: 这样的国家如何用课本的国体分类法归类?
: 但是这些国家有个共同点,就是在法律及政策上自我定位为"君主国"
: 再加上国体无关民主与独裁,所以依照该国的自我定位来区分国体不是最适当的吗?
: 若照这样说1996~2001的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是君主国体还是共和国体?
: 另外像罗马帝国,自屋大维之后,虽然从贵族制转向个人独裁
: 但国号依旧是SPQR,形式上依旧保留共和制度与法律
: 屋大维本身从未宣布废除共和改制君主,也拒绝如REX等君主头衔,反倒使用第一公民的身份
: 且法理上罗马皇帝是国家公职,而非国家拥有者
: 其权力来源为兼任各项共和国公职
: 再加上不论是Augustus或是Caesar或是Imperator在当时都不是君主头衔
: 综合以上来看罗马帝国依照课本的分类法,属共和国体及独裁政体,即"独裁共和国"
: 所以照道理罗马帝国不应翻译作帝国,而应该称作"罗马共和国个人独裁时期"
: 罗马皇帝也不应翻译做皇帝,而是应当翻译作"罗马元首"或是"罗马至尊"才对
: 但为何仍有人坚称罗马帝国是君主专制国呢?如果坚持罗马帝国是君主专制国
: 不就等于否定课本的分类法?
: 且罗马帝国这种国家若真能被视为君主国,现存的独裁共和国岂不也应当被划作君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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