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TU100 (YUY)》之铭言:
: 技术转移你是要付钱的,一开始落后国家买技术,偷技术都是很正常的
: 一般来说先进国家都会容许落后的技术被你学走,偷走或卖给你
: 等你稍微有点规模后,其实可以互利""
讲个可能呼应的例子:台湾大同电锅。
(此例应该很有名,不过已爬文,似无重复)
大同电锅大家都知道,几乎可以说是国宝,目前维基上是这样写的:
https://zh.wikipedia.org/wiki/大同电锅
: 大同公司与东芝技术合作,1960年开始生产大同电锅
各位,这是美化后的版本。
真相在目前为 阳交大大学助理教授秦先玉老师 在其博士班论文考证过
: “蒸煮”幸福:台湾战后厨房电气化发展,1945-1970
: 国立清华大学/历史研究所: 国立清华大学/历史研究所
: 研究生:秦先玉
简单说,东芝在1955年推出大同电锅原版在日本上市,热销。
脑筋灵活的台湾商人纷纷"致敬" (笑)
其实第一台台版的东芝电锅并非由大同公司生产,
而是一家现在并不出名的永大电机,1958年推出。
大同晚了两年,1960年才推出。
从不只大同公司推出自制的台版电锅这件事可以窥见
当时台湾向日本(或任何先进国家)的先进技术"致敬"的风潮。
这是为什么呢?
答案很简单:因为东芝没有想到南方一个小岛会有人向它"致敬",
所 以 没 有 在 台 湾 申 请 专 利,
换句话说,从台湾的角度,这本来就公共财,大家都可以取用。
我猜这大概就是台湾过去是海盗王国时期的通用借口:这东西在台湾又没专利 XD
不过WIKI的说法也非100%的唬烂,算是美化:
后来大同电锅为了击败其他竞争者,
成功跟政府争取到补助,得以跨海到日本跟技术源头东芝申请合作,
有了原厂协助,自然赢过其他人,最后变成电锅=大同的台湾记忆。
这里要注意的是,当时东芝似乎没有不爽,
至少,最后还是跟致敬者大同公司技术合作了。
总上所述,应该多少有符合原po的提问,虽然不是电子业的故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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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 还满巧,之前听一个本业是打专利诉讼的律师谈过,以他打诉讼的多年经验,
他觉得真正有申请专利需要的是独创原料,
缺了这个原料就没有后续产品,那就值得申请。
但如果是拿已有的零件(复数),只是拼拼凑凑,去弄出一个新产品,
然后你针对制程,或是产品本身,去做专利,
则没有意义,浪费钱而已。
因为一定有竞争者迟早用功能类似类似的零件,抽换你的原始组合,
而基于他的就跟你的原版不是完全一样呀,所以你告不赢他。
PS2. 2000年以前的台湾,大概对于现在不到30岁,特别是不到25岁的人,很难想像,
当时盗版天经地义,特别是在流行音乐 电玩(家用主机/桌机) 动漫这些领域
台北光华商场,一堆叫卖大补帖的。
绝大多数年轻人都是买盗版,
会跑去买原版真的是要很有爱跟有钱,才会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