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清代为何不普遍发行银币?

楼主: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20-11-27 09:49:47
a大引用的这篇:
https://www.sohu.com/a/340163606_713036
其核心价值在于下列这句:"在按照户
户均田租4.45石换算",乃由这支简来的:
户百五十二租六百七十七石率之亩一石五(里耶秦简8-1519)..677/152约为4.45
但请别无视后面"亩一石五"这几个字,它意谓著,没有表示一定以户为单位的算法
而是从田地大小来决定田租,抑或,人力多寡正比于产量时的基准
当你每一户的口数均不相等时,677石的田租,也可以是田租均不等的各户加总
最后面会总结,我为何要强调这个观念,以点出该文的症结点为何
大家都知道秦有照口来计的算赋,《汉书》:"今秦之发卒也,有万死之害,而亡铢两之
报,死事之后不得一算之复.."
而云梦秦简《法律答问》为我们解释什么叫黑户:
何谓"匿户"及"敖童弗傅"?答曰:匿户弗徭、使,弗令出户赋之谓也
然后回到《里耶秦简中的积户与见户*——兼论秦代基层官吏的量化考核》一文
该文举出下列三简,以说明人口普查:
卅二年六月己巳朔壬申,都乡守武爰书:高里士五自言以大奴幸、甘多,大婢言、言子益
等,牝马一匹予子小男子产。典私占(简8-1443+8-1455)
卅三年十月甲辰朔乙巳,贰春乡守福爰书:东成大夫年自言以小奴处予子同里小上造辨。
典朝占(简10-1157 )
丗五年七月戊子朔乙酉,都乡守沈爰书:高里士五(伍)广自言:谒以大奴良、完,小奴
嚋、饶,大婢阑、愿、多、□,禾稼,衣器、钱六万,尽以予子大女子阳里胡,凡十一物
,同券齿。典弘占(简8-1554)
注意到了吗?这些简都有"奴"或"婢"的关键字,再回看上面的"匿户",显然每户的口数
虽然不会关系到户赋,却理应对田租产生了影响,因此秦政府有必要掌握
既不用缴户赋、更有利于亩产量的隐匿人口,对其各别施以不同田租
而非统一换算,亦未尝不合情理
更甚者,该文又引《尉卒律》:为计,乡啬夫及典、老月辟其乡里之入谷(谷)、徙除及
死亡者,谒于尉,尉月牒部之,到十月比其牒,里相就 (也)以会计(140-141)
问题在于,这些人口普查,重点单位是人,而不是户,故而他估每年15次,未免太乐观
只是为了凑出他所估约2000户,普查了15次后,可匹配积户的量罢了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这些申报的人未必非得是户主不可,简文代表的未尝没有是整个家族
好几户共有多少奴婢的可能,他们都有机会投入生产
譬如难道我们能从台北市某一区的总申报所得税,再依据其"平均"一个家庭的所得
去反推台北市其他区有多少户吗?恐怕不行,有平均薪资所得,但各区经济状况又不一
现代暂且可硬把平均每个家庭多少人,去求有多少户
偏偏秦有依附人口不必缴税的规定,若某一区块有钱人特别多,依附人口随之也多的话
会难以套用到简牍的出土地-全迁陵县
所以既然无法得悉户的变迁,更甭提以总收田租,每户4.45石来换算户数了
这前提下实不适宜如文中,去打脸其他人主张之,见户数即是实存户数
因为该文作者和其他人一样,都只是估一个约略的范围罢了
要反推,也要先知道秦时户赋为多少再说,不过万一又跟户的田租合并计算
就扯不清了
作者: cht1234 (cht1234)   2020-11-28 12:20:00
有点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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