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世纪以前,许多国家选举权受到诸如财产及血统等身分限制
如1832年之前英格兰有选举权的人约5%而已
以今日的立场来看,这无异是寡头制的一种形式
这时问题来了,在之后的日子里,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或者说寡头
包含符合参政权的富商们,他们为何愿意逐步放权乃至后来的普选?
这些具有政经实力的少数人难道不约而同的违反自私的本能吗?
如果是王室或君主,或许还要担心底下的人推翻他
但是这些寡头们担心的是什么呢?
这些富商或贵族或其他有权有势的人,联合起来尚可架空甚是推翻王室
面对政经实力薄弱,知识水准较低的普通平民理应也能压制才对
所以为何后来会发展到普选呢?
莫非真的是因为特权阶级良心发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