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土司割据,达到彻底统治少数民族的目的
从明成祖开始,中原王朝就逐步在推改土归流
按照维基百科改土归流条目的说法
改土归流通常是先由大的自治体(如先土府,后土州)开始
并且在有利的时机发动(如土司家族绝嗣,或是发生内乱甚至叛乱失利被镇压后)
透过以上手法,明清两朝成功的取消了湖南、贵州、云南等地
绝大多数的土司建制
可是,小弟觉得很奇怪,既然这套手法获得了成功
为何明清两朝却不会想对藩属也比照办理??
像是先用推恩众建等手段在一些藩属国(如朝鲜)君主更迭时
拆解成多个互不隶属的政权,然后再将其降封土司化
(如将朝鲜王国分拆成汉江(京畿)、江原、庆尚、忠清、全罗、平安、咸镜和黄海等政权
然后让李氏宗室以公爵的名义统治这些地区,再逐步土司化)
或是趁藩属国内乱时(如越南发生莫氏窜位、郑阮分立时)分拆其国降封
或直接派兵介入,扶持一个或多个傀儡君主作为土司
甚至一些特别弱小的藩属(如琉球),
更是可直接并吞派流官治理或将其土司化
请问各位,明明明清两朝都有过强盛期
为何这两朝的皇帝却不会想着趁国势强大的时候
在改土归流时连藩属国一并降封?